尋路
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
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
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
2025年7月27日星期日
译义异议
1. imposter syndrome
Imposter syndrome这个概念近年很流行,大意是有些人明明在事业上获得了成功,内心深处却总有一种不配得感,觉得自己的成功纯属运气使然,生怕别人有朝一日看穿自己的虚实。这个词如今最常见的翻译是“冒名顶替综合征”,但“冒名顶替”用在这里是错误的,应改为“冒充者综合征”、“冒牌货综合征”、“滥竽充数综合征”均可。
个中区别在于:中文里的“冒名顶替”是指向个体的行为(token-targeting act),说“某甲冒名顶替某乙”,意味着某乙是一个实际存在的个体,其身份(“名”)被某甲冒用,某甲改头换面假装成某乙行走于世间(感兴趣者可搜索齐玉苓案、罗彩霞案,都是现实发生的中高考冒名顶替案)。
相反,“冒牌”、“滥竽充数”则是指向类别的行为(type-targeting act),说“这个皮包是冒牌货”,并不是说某人用这个皮包个体替换了另一个具体的皮包个体,而是说把这个本来不属于特定类别(某某“牌”)的皮包个体错误地划入了该类别之中;类似的,南郭先生滥竽充数,并不是说他假冒了其他某个乐手的身份(比如真正的南郭其实另有其人而且的确是个吹竽高手,如今这个自称南郭的其实真名是东郭),而是说他本来不属于“会吹竽的人”这个类别,却假装自己属于这个类别。
至于“冒充”则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视语境的不同可以指向个体,也可以指向类别。
显然,imposter syndrome并不是认为自己“冒名顶替”了另一个真实个体,而是认为自己是“滥竽充数”的“冒牌货”。
2.
攸关
最近几年国内忽然流行起把“xx matter(s)”句式翻译为“xx攸关”(或“攸关xx”),比如最近的两本书《性别攸关:男性中心的医疗体系如何伤害女性健康》(Sex Matters: How Male-Centric Medicine Endangers Women’s Health and
What We Can Do about It)和《攸关时间:论理论与方法》(Time Matters: On Theory
and Method)。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股风潮始于2020年前后中文圈关于应当如何翻译“Black Lives Matter”的争论。当时许多人将其翻译为“黑命贵”,这无疑是错误的:原口号并不蕴含贵贱之别,“黑命贵”的译法从根本上曲解了运动的背景与诉求。有鉴于此,澎湃新闻当时的一个系列专栏选择了“黑命攸关”的译法以相颉颃。
很可惜的是,这个翻译在语法上是不成立的。我推测译者是混淆了“性命攸关”与“人命关天”这两个词的语法结构。当我们说“xx关天”时,意思是xx本身至关重要(所以如果当时翻译为“黑命关天”,语法上就正确了);但当我们说“xx攸关”(或者“攸关xx”)时,意思并不是xx本身至关重要,而是说我们用这个词组去描述的另一个对象A,对xx来说至关重要:比如“浮选槽的日常安检攸关生死(或生死攸关),怎可应付了事”,意思并不是说“生死”至关重要,而是说“浮选槽的日常安检”在决定员工/实习生的“生死”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反,如果我们说“人命关天,这种时候当然得马上救人,怎可层层上报坐等领导批示”,强调的就是“人命”本身的至关重要。对应到英文(而且使用matter一词的话),可以把“xx关天”译为“xx matters (to the utmost degree)”,而“(A)
xx攸关”或“(A) 攸关xx”则可译为“(A) matters for xx”。
也就是说,《性别攸关》和《攸关时间》这两本书名都把意思译反了(注意这并非对全书翻译质量的判断,而是一个更普遍的当代中文场域混淆词义的现象)。原书标题强调的是性别/时间的重要性。但中译标题表达的含义却是,某种未在标题中点明的东西,对性别/时间来说很重要;不再是sex/time matters,而成了xx matters for sex/time(例如“chromosomes matter for sex”;“entropy matters for time”)。
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三联吴谢宇案调查一书的优缺点
三联的编辑送给我一本《人性的深渊:吴谢宇案》,留言说这本书出版后引发了一些始料未及的争议,希望听听我对此案及此书的真实想法。我前几天读完后在豆瓣上写了条三星短评,大意是说这本书有不少问题和缺点,但也没有到网上最激烈的批评所言那么不堪。这样说或许给人和稀泥的感觉,所以趁今天有空稍微展开解释一下,算是给编辑一个交代。
2025年6月29日星期日
2025年6月28日星期六
出生公民权案取消全国范围禁制令判决简评
美国高院刚刚(2025年6月27日)以6:3的党派站队,取消了下级法院此前对川普缩减出生公民权适用范围的行政令的全国范围禁制令(nationwide injunction),同时把行政令生效时间推迟了一个月,以便原告从集体诉讼渠道重新发起诉讼。严格来说,这个判决并未支持川普缩减出生公民权适用范围(集体诉讼虽然程序上比较麻烦,但一个月内获得初步判决是可行的),只是剥夺下级法院使用全国范围禁制令的权力。
关于全国范围禁制令,其实以前一直有争议,讽刺的是支持和反对的立场经常是跟谁在台上挂钩的:奥巴马与拜登当政时,就出现过几次保守派下级法官动用全国范围禁制令阻止联邦政府施政的情况,当时保守派纷纷叫好,而一些自由派人士则认为这表明全国范围禁制令这个手段易遭滥用应予废除;到了川普当政时,变成了保守派主张废除全国范围禁制令,而自由派则呼吁保留,一如本次判决中的6:3站队所示(不过这里必须强调,两边自相矛盾的程度是不对等的,奥巴马拜登时代主张废除全国范围禁制令的声音在自由派阵营里只占少数,而保守派“和总路线一起摇摆”的比例则高得多)。
在我看来,全国范围禁制令其实又是一个“有美国特色”的“不得已的补丁”。我在比较宪法课上讲过,全世界其实没有几个国家允许下级法院颁布全国范围的禁制令(而非该下级法院相应辖区范围内的禁制令),从这个角度说美国联邦辖区法院权力之大确实是罕见的。但这并不是说美国应该跟随世界主流,限制下级法院权力;相反,下级法院扩权实属无奈之举,因为美国行政部门(尤其总统一人)的权力实在太大,非如此不足以勉强制衡。除非大举修宪,将总统制改为议会制,否则这个问题永无解决的可能。
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
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
无法举证的真相丨《初步举证》映后谈
2025年3月24日上海前滩太古里MOViE MOViE影城《初步举证》映后谈文字整理。微信版:https://mp.weixin.qq.com/s/lklG54zLQX1htg8MiacAE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