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在“格致学院”在线讲座的文字誊录稿;讲座录音已上传至播客《催稿拉黑》。《政治哲学的意义与限度(下)》亦有播客录音及文字誊录稿。
政治哲学的意义与限度(上)
Part 1 从「政治」这一概念讲起
00:03:00 – 00:26:26
先说明一下,暑假的时候我会在格致学院开一个哲学导论的课程。
今天公开课其实相当于说导论课程的第一节课——讨论的讨论,暑假的课程会有10多节,会讲自由,讲民主,讲爱国主义,还有一些更当代的更有争议性的话题(宗教自由或者是民族独立诸如此类的)。
之后课纲以后会再发,然后今天作为一个导论的导论,我就想先给一个框架——可能不能叫做框架——就是说当我们在谈论政治哲学的时候,首先我们要问说什么是政治哲学,然后当然问什么是政治哲学之前,首先我们要问什么是政治,所以给一个关于政治和政治哲学的大致的定义和讨论,以及政治哲学怎么做,然后意义如何等等。
但是由于这是一个导论的导论,所以很多问题没有办法更进一步的展开。比如说我因为谈论政治的时候,可能难免就会涉及到讨论权力的问题、讨论什么是权威,然后什么是民主,诸如此类,我就会时不时的说以后我在后面的课程中还会继续谈到,然后有些问题今天讲的可能就也不是特别深入。所以大家如果有有什么疑惑说怎么讲了一点点就戛然而止了,这个是正常的,因为今天可能目的就是作为一个铺垫,
我们今天讲虽然我题目叫做政治哲学的意义与限度,但其实我要大致讲一下,就是说从政治这个概念开始讲起。因为虽然这个概念听起来很直观,我们大家讲到政治的时候,好像都知道政治这个东西在讲什么,但再仔细一想,或者说在涉及到日常的很多公共争论中的时候,或者在涉及到一些政治哲学问题的时候,往往大家就开始对政治这个概念产生了困惑。
比如说在政治问题和当代的政治争论里面,一个常见的说法就是,“一个问题明明是政治问题却被行政化”。政治和行政——有的人会批判,尤其当代一些左翼的批判理论家会对当代的政治生活有这样一个批判,说“明明是政治问题被你给行政化或者司法化了”——这时候就要问说政治和行政的区别何在,对吧?还有一个我们最近这几年比较常见的网上流行的一个词汇叫做政治正确。我在以前的讲座里面提到说怎么去理解剖析这个概念这个话术,当我们听到政治正确这个词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说:为什么要在正确前面加上“政治”这个修饰语,这个修饰语到底指的什么东西?当放在这个语境下的时候,就说为什么要把政治这个词放到这里来?“政治”这个词,当我们在使用的时候,它的背后的意涵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想要用它来invoke什么样的意向?对吧?所以所以政治这个概念是很值得去辨析的。
再举一些例子,比如我们从小在教科书里面学到历史的时候,我们会把它分为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或者诸如此类的。为什么有些东西被划入政治史的范畴,而不是其他其他部分历史的范畴?当我们在这样划分的时候,我们显然的会对政治有一个大致的一个概念、一个想法,这个想法到底成立不成立?我们在划分政治的范畴的时候,是不是把某些本来应该被认为是政治的一部分的东西给划分到外面去,然后把某些本来不应该被放进来的东西给划分进来的?这一些都是我们在思考政治问题的时候,首先需要去想的问题,或者有可能并不首先去是要去想,但是当你在思考政治问题的时候,时不时的你的思考就会和“政治”的概念挂上钩,和“什么是政治”这个问题给挂上钩。
那究竟什么是政治呢?我们可以举几个例子或对比。比如说再举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的说法,比如说大家看一些清宫戏、后宫戏什么的,可能会用这样一个词叫做某某和某某在玩“后宫政治”,对吧?或者是在看一些办公室职场剧的时候,会说这些人在玩“办公室政治”,那么我们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在这个语境下使用政治这个词呢?如果我们去想一想,为什么会把政治这个词用在这个语境里面,是因为好像政治这个词,跟权力有一种直接的关系,Power,对吧?然后后宫政治还有办公室政治,好像是人与人之间在勾心斗角,在争夺权力,对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政治这个词引入进来了。可能这些事情,如果你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你不会把放在政治史的角度下去考察。但是由于政治这个词,它和权力概念有很紧密的联系,所以我们这时候觉得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类比地把这些事情也称为政治:后宫政治、办公室政治等等。
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能够在这个语境下使用“政治”,是因为“政治”这个词,它的概念要素里面,包含了一项就是跟权力息息相关。所以“权力”是我们理解政治的时候,一个非常重要的、可能是必须的一个概念元素。
但光有权力够不够?或者是光对权力进行争夺,它足不足以构成政治?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想象一下,假如说在一个治安特别糟糕的一个地方,有两个黑帮,这两个黑帮天天火拼,为了抢夺抢夺地盘的控制权.两个黑社会之间火拼,我们会把火拼称为搞政治,说这两个黑社会在搞政治?我们不会这样说对不对?
那么我们会说什么?我们会说这两个黑社会之间发生了暴力冲突,我们会说它发生战争,对吧?发生暴力冲突,但好像这不是政治,对不对?所以似乎政治有一个边界,有一个范畴,就是说你直接上手了,直接动用暴力武器了,就已经不再构成政治了。所以有些军事史家留下了这样一些话,就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但是同时政治又是战争的延续,所以战争和政治之间有一个边界,边界未必是那么清晰的,对吧?
我们大致上我们对用什么样的恰当的方式去使用权力,有这样一个想法。这个想法是什么呢?具体我们在后面的课程中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去剖析,但是大体上我们会认为说,只有在某一些方式下使用权力的时候,它可以被恰当的理解为政治。
那么也就是说政治在这个例子里面,我们可以看到政治不是赤裸裸的暴力,当你使用赤裸裸的暴力的时候,政治已经被暴力屏蔽在外,或者说这是一个去政治化的过程。当然确实政治中也是有暴力的成分的。比如说当国家机器决定对某一起社会抗议,采取暴力镇压的时候偶,这肯定涉及到暴力的成分。我们不会把这种暴力镇压排除在政治史或者政治的讨论范畴之外。我们后面还会去探讨说暴力到底在什么时候、什么意义上,我们把暴力纳入了政治的视野,什么意义上排斥在政治的视野之外。
那么除了这些之外,再举一个例子,比如说Facebook,小马,因为这个公司特别庞大,对网民们它其实掌握了非常巨大的权力,它有很大的power——变动一下算法,整个打乱了网民的时间线,或者是改变了网民能够接收到的信息。不仅是 Facebook,在国内的很多平台就不一一点名了。
但我们在假设说有一个政治史家,他在书写政治史的时候,他会把 Facebook的崛起纳入在这个范围之内吗?或者把各个平台的崛起纳入在这个范围之内吗?我想未必尽然,但是这就意味着说,也并不是在任何时候运用权力或者生成权力都被视为是政治的一部分。那么我们就要问,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权力我们把一种权力视为是一种政治权力,而不是经济权力,而不是社会权力,而不是文化权力。
一个常见的观点是说,政治是关于公共事务的,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关于人类的这种共同生活的,对吧?有很多人住在一起,然后他们相互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冲突,利益上的冲突,观念上的冲突。比如利益上的,大家都想占最好的地对吧?都在同一个地方,盖房子、耕种,然后规定一下谁能够住到这个地方来,谁被排斥在外,然后资源应该怎么分配。所以因此也会产生很多冲突,观念上会有很多冲突,意识形态上会有很多冲突,有人主张说资源要更平均的分配,有人主张说多劳多得,有人主张说谁有才华,谁有天分就应该多拿一点资源,有人主张说谁出生更高贵,就要多拿一些资源,然后根据这些观点冲突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党派,派系之间就会有斗争,就回到刚才权力的问题了,因为派系之间有斗争,所以产生了这种权力上的冲突。
假如说我们每个人都是鲁滨逊,或者是都住在一个孤岛上,在岛上除了你自己、你的一些工具,还有一些完全服从你指挥的仆人以外,没有任何的这种其他人跟你发生冲突,然后需要去协调这种冲突,政治就不复存在了。所以政治是关于公共生活的,是关于公共事务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当我们在生成一个权力,使用一个权力,或者是争夺一个权力的时候,假如这个权力是事关这种公共事务的、和这种公共事务有一种相对来说更直接的联系的,那么我们似乎就认为这个是政治的一个范畴。假如说你的权力,比如说你影响消费者的偏好,你通过这种打广告,然后通过改算法,潜在地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偏好以及消费的选择,那么似乎至少很多人会觉得好像还尚且不足以把它纳入到政治的范畴里面去,把它作为政治来考虑,可能这是一种经济权力,或者是社会权力、文化权力等等。
但是,假如说又更进一步了,假如说这个公司它已经完全垄断了市场,它是一个巨无霸的互联网公司,它真的一举一动在无形之间决定了每个人的命运。 这时候有人心里可能要开始犯嘀咕了:形成一个垄断地位之后,他的权力已经过大了。这时候似乎它在运用权力的时候,它不仅是在决定消费者的偏好和选择,而是已经对消费者——不仅作为消费者而且作为社会中的公民、作为国家体制之下的法律的臣民——对他们的一举一动产生了更加直接更加深刻的影响的时候,这时候可能就会有人觉得说,这是不是其实已经变成了一种政治。虽然它仍然在经济的外衣之下,它已经变成一种政治。这时候可能就会有一些立法者或者一些倡议者,开始呼吁说我们要把这个问题当成一个政治问题来考察,把垄断问题要作为一个政治问题来解决,要打破垄断,要立法来对Facebook或者Google进行监管,或者要对这些大公司进行拆分。
所以政治它归根到底它跟公共事务还仍然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政治这个概念里面它包含着公共事务这个概念元素。但是什么叫做公共事务?什么时候一个权力的运用已经干预到了公共事务,这个本身又是一个政治需要回答的问题。所以政治是一个所谓的自反性的概念,就是reflexive,(self-)reflexive的概念。什么是自反性呢?就是说我们确实可以给政治提出一个大概的 working definition一个工作定义,但这个定义怎么去细化、怎么在实践中被确定下来,这本身似乎又是政治需要进行的一个工作,所以政治本身它不断地在界定“政治”的范围、政治的含义,甚至有的时候告诉你说(当然这里把政治拟人化了,政治不是一个实体)比如说政治过程,我们参与到政治过程中的所有人,不断在通过自己的理解,自己的观念,自己的意识形态,试图去划定政治的边界,试图告诉大家说:这些东西应该被纳入到政治考量的范畴之内,而那些东西应该被屏蔽在政治的范畴之外。
这就涉及到在政治中政治学或者政治哲学中经常讨论的一个概念,“公领域和私领域的区分”这样一个概念。因为当我们说一个事情是公共事务的时候,意味着它进入了公共领域,进入公共领域,同时当我们在这样说的时候,我们的言下之意也就是说某些事情它其实不属于公共领域的范围之内的,它应该交由私人或者是私立的组织内部去自行解决。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区别何在?这个问题本身似乎又是需要通过政治,需要通过公共性的争论、公共性的谈判妥协、不断的contestation(竞争)、不断的对抗来确定下来以及来不断进行调整。
这样讲的意思就是说,虽然说我们从概念而言、从逻辑上说,我们需要做一个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区分,但是我们在思考政治问题的时候,需要避免这样一个倾向: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区分天然化、正当化,或者是习以为常化;我们要在思考政治问题的时候,有这样一个概念:有些目前被视为私人领域问题的问题,他本身之所以被划归到私人领域里面去,往往可能是政治的结果,这个政治未必是一个隐性(此处口误,应为“显性”)的,未必是一个在国会或者立法机构或者政府里面,大家摆出来讨论以后,说我们现在投票决定把这些事情纳入到私人领域里面,不是这样的。
如果政治是关于公共事务的权力的生成运用和争夺的话,那么这种争夺可能跨越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权力的生成和争夺和运用,它可能伴随着某一种更系统性的社会文化的产生和固化而不断发生。社会文化它本身在生成和固化的过程中,也向人们塑造了一种对如何界定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之间边界的一种观念。人们再在内化的这种观念之后,反过来又强化了说某些问题应该被排斥在政治讨论的范畴之外。
举个例子,当代的女权主义,六七十年代以后兴起的所谓的第二波女性主义的一个口号就是“personal is political”——个人就是政治的。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它针对的对象是历史上几千年人类历史上逐渐形成、逐渐强化的男权、父权制的文化,它反过来影响到了人们如何思考政治、如何进行立法、如何划定和规范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边界。比如说在六七十年代以前,世界上基本上是没有一个国家把婚内强奸作为一个罪名给纳入到刑法里面去的。为什么?因为在当时的观念来看,一旦男女双方、夫妻双方进入了婚姻以后,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变成你们之间的私事了,只要夫妻之间的权力关系等等都变成了私事了,国家就不应该再干预了。一名女性和她的丈夫签订了婚姻契约之后,你可以说得难听点就是签订了一个卖身契,这个契约里面包含了说你在婚姻关系之中,必须要贡献你的肉体,满足你的丈夫的性需求,然后国家就不应该再干预了。女权主义者试图挑战这个预设,或者挑战说国家不应该干预婚内强奸,不应该干预家暴等等这些预设。
挑战的方式就是说,我们看似觉得很天然很自然的这种“家庭作为私人领域,其他的、家庭以外作为公共领域”的划分,本身就是一个政治选择的结果。我们完全可以重新理解、重新划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界限,然后我们这时候说由于家庭关系之中,由于我们在父权制之下的家庭模式,本身就是有一个更系统性的权力结构衍生出来的结果,所以它并不是一个应该被完全避免在国家调控或者说公共政治争论干预之外的这样一个领域。我们只有通过重新调整界限,然后去由这种公共权力去抵消掉家庭关系内部的某些过分不合理的权力关系,才能够保证进入家庭关系之中的这些私人个体,他们真正能够在自己应该享有的私人领域里面去自由地享有自己的平等尊严,然后去实现自己的职业企图、去防止自己受到侵害。
这又回到了刚才提到的自反性的问题上。政治是一个自反性的概念,划定政治的边界本身是政治的工作,所以如果有人说某些东西,某些事情不应该由政治干预的时候,这就已经预设了政治的边界是僵化的、是固化的,所以才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政治应该在这个范围之内”。当然自反性,政治的自反性,也带来了一定的危险——听起来似乎政治的触手可以无所不及,这是它的危险所在。
所以我们就不得不思考,我们在实践之中如何去规范,如何去约束政治权力,如何去防止它深入或者说干预到某些我们(本)可以通过这一些好的论证来得出结论说,这些领域最好被留给私人或私立组织去自行运作(的领域),而不需要事事交由公共讨论,不需要事事由这种公权力来决定。
这时候我们就可以看到这里面出现了一个张力。什么张力呢?一方面从现实而言,政治他确实可以被理解得或宽或窄。政治应该被理解得宽或窄,公共领域应该被理解得宽或窄,这是通过不同个体、不同组织、不同观念的承载者,他们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不断的对抗、妥协、争论,慢慢地这种协商出来的一个结果。从事实从描述层面有这么样一个结果,有这么样一个过程。
但从另外一个层面,从一个所谓的规范性层面或者说应然的层面,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你参与到协商过程之中,任何一方当你要试图声称说这个事情应该纳入公共领域讨论,应该由公共权力来监管,或者说另一方说是问这个问题不应该纳入公共领域,应该交由私人自行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各方都需要提供出自己的理由,然后我们把这个理由提交到整个公共争论的场域之中,我们试图通过理由来说服其他人。
当然话又说回来,因为张力永远存在,在实际的政治运作的过程当中,起到影响因素的,起到决定因素的,改变别人观点的,或者是让对方造成妥协,或者让本方造成妥协,并不仅仅有理由,往往也涉及到拳头的大小,涉及到有声音的大小,涉及到种种的时事,种种的制度安排、制度对你造成的约束等等。理由的强弱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但是当我们在思考“怎么样的政治安排站得住脚”,“什么样的政治是一个好的政治”的时候,当我们在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回到这些理由上来。
这里的张力就体现在一个所谓的实然和应然的张力上。“实然”就是说在中文中说描述性的或者说事实性的,世界上实际上发生了什么、事实上这个会发生什么,这些是实然的。“应然”——所谓的“规范性的normative”,就是什么东西是好的,什么东西是应该做的。实然是关于因果的,是关于原因和结果的:因为这个事情发生了,所以会导致另一个事情发生,这个事情是原因、那个事情是结果,这是because,那是effect,等等;应然是关于理由的,是关于reason,什么样的理由算是好的理由、我们如何提供一个好的理由来说明,权力应当被这样应用,或者说政治生活应当被这样安排。
Part 2 从「政治」到「政治哲学」
00:26:26 - 00:32:53
所以政治哲学需要做的一个工作。就是说政治哲学是关于什么呢?政治哲学其实根本上是关于应然的,政治哲学是关于我们应当怎么去理解政治,比如刚才我在一开始给大家提供我们日常生活、日常语言中的种种例子,使用“政治”这个概念的种种例子,然后我们从中试图提炼出一些政治概念的基本元素。提炼出这些元素是第一步,接下来还有关于说这些元素应该怎么组合安排起来。
比如说我们提炼出来说政治一定和权力相关的,政治跟公共事务相关的。所以政治是事关于公共事务的那些权力的生成、运用、争夺和分配。但接下来我们还需要问说,什么事情可以被恰当的认为是公共事务,对不对?然后权力究竟应该如何生成,权力这个东西到底又是怎么回事,我们如何去理解权力这个东西,对吧?权力是怎么生成的,权力应该被怎么分配?权力应当被怎么运用?所有这些都是政治哲学应该去思考,应该去思考的工作。
甚至就连一开始,我说我们让我们从日常语言中提炼出种种的概念元素,说“政治是事关公共事务的”,这时候可能就已经会有人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对我提出挑战了。比如有人会说,我们凭什么要从日常语言中提炼这些概念元素?日常语言可靠吗?我们思考政治的时候,我们真的要首先去看一看说大家是怎么用政治这个词的吗?然后某些用法是不是要被完全摒弃在我们的思考范围之外?
这种挑战也是很合理的,比如说我们举个例子,当我们在思考“民主”、“什么是民主的时候”,我们也可以依葫芦画瓢,我们说“我们先来看一看日常生活中大家是怎么运用民主这个概念的”。但这样做的时候,大家可能就会比较容易察觉出这背后的问题所在。比如说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叫做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它自称为“民主”,对不对?他的国民里面带着一个民主这个词。但是我们想一想,这个世界上除了金正恩以及一些五毛之外,真的还会有谁认为朝鲜是一个民主国家吗?或者说民主这个词在这里被恰当地使用了吗?所以如果不是的话,那对我们这种先考察一下日常语言,然后试图从中提炼出一些概念元素的这种做法,构成了什么样的挑战?假如这时候你说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误用了或者是盗用了民主这个概念,那么接下来一个问题就是说,你凭什么说他误用了这个概念、盗用了这个概念?当你这样说的时候,你似乎已经预先有一个关于什么是民主的想法、一个工作定义,然后你说这不符合我的定义,不符合我对民主的观念、想象也好等等,所以“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这个词,它误用了民主这个概念。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似乎说我在使用语言之前,我就已经需要有对民主有一个定义。
对政治来说是不是也是用就是说我们讲前面讲了那么多,说在日常中我们有“后宫政治”这个词、“办公室政治”这个词,“政治正确”这个词诸如此类的。但是你可以说所有这些都跟政治没有关系,它只是人们在胡乱使用这些概念而已。
这是一种回应日常中对你不喜欢的概念用法、词语用法的一种回应的方式。另外一种方式是说可以承认说我一方面我们好像直觉上觉得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对民主的用法不太对,但我们要去想一想,他为什么在这里要使用民主这个词。似乎好像说在用民主这个词的时候,他多多少少借用了我们一般对民主的理解之中的某些隐含的元素,他利用这种直觉上的相关性,把自己和民主挂上了钩。
所以我们仍然需要去挖掘,当我们在一般人在理解民主的时候,或者当我们在理解民主的时候,当我们在试图给民主做出一个最好的定义的时候,是不是确实有哪些要素是隐含在其中的——这个要素需要被我们首先给挖掘出来。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会有某一些其实根本就不民主的国家,他们能够通过玩弄语言的方式来把自己和民主挂上钩——他们通过这种隐含的要素挂上了钩。通过隐含的要素挂上钩以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的去回应说隐含的要素,我们要对它做出一些阐释进一步的理解和界定,然后通过这种阐释我们来说明:你虽然利用了这个概念中某些隐含的要素,但是你其实并没有真正的把这个要素理解对,你只是用某些瞒天过海的方式来诱导人们的直觉。
虽然我们可以承认说你的误用和那个概念本身之间存在某些联系,但这个联系是一种扭曲的联系。这时候我们通过对日常人们对这个概念的使用进行一种反思的方式,来反过来纠正对这个概念的误用,同时来反过来补充和修缮我们对“民主”这个概念的一个已有的工作定义,然后来给他提出一个更好的阐释。对“政治”这个概念也是一样的。我们在思考这些概念的时候,我们要有所谓的,用John Rawls——我们在后面的课程中会提到,很可能很多朋友对他也比较熟悉——的一个说法,叫做“反思平衡”。
当然他用反思平衡这个概念,它的语境是更宽泛的,我们在这里说对思考这些概念思考定义的时候也需要有一个反思的平衡,就是我们不断的纳入日常中既有的那些语用元素但是我们不是不加反思的收纳进来,而是通过去考察这些语用元素背后的那些,对我们更好建构和阐释这个概念有用的那些元素,然后我们通过较好的方式把它给统合在一起,对吧?
Part 3 如何进行「政治哲学」反思:以「权力」概念为例
00:32:53 - 00:61:00
回到刚才。我中间打了一个比较长的岔,举了一个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的例子,来讲我们需要对概念要素有一个反思、有一个重新建构的过程。但接下来具体该怎么建构呢?就像我刚才说的,即便我们给出了一个比较简单的工作定义——“政治就是对事关公共事务的权力的生成分配、争夺、运用等等”,接下来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说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到底什么叫权力”。
这个听起来好像也很直观。权力不就是拳头大、力量大,能够影响别人?好像我们给出一个比较直观的定义就是说,假如说我对你有很大的影响力、有约束力,我可以规定你做什么,不做什么,然后你必须要听从我的安排,我对你就是有权力了,对吧?
但如果我们把这个放在政治的语境下再去想一想,似乎我们在政治中谈论的那些权力,好像又不仅仅是这样的权力,和这个定义有一点差距。比如说我举个例子说,我这里比较比较不谦虚的说,假设我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人。然后我们两个坐下来谈、聊天,你跟我本来一开始有很多观点不一致,但是我可能是舌灿莲花的一个人,我们就像苏格拉底跟他的学生们在讨论问题一样,说着说着那些学生就全都被说服了。每次只要苏格拉底跟别人讨论完一个问题之后,这个学生就会老老实实死心塌地的跟着他走,跟他一起做事情。
所以我们根据刚才工作定义说,如果小明对小亮言听计从,然后小亮能对小明有绝对的影响力,有强大的影响力。那么这时候我们就说小亮对小明有权力,但是我们好像在政治中,我们看到的权力,或者我们试图去探讨的那种政治权力,似乎又不仅仅是这种权力,对吧?在政治中当我们在去想权力的时候,似乎权力带有一种强制意味。
我们在讨论说什么是权力的问题,那么给出了一个工作定义、暂时定义,就是说“a对b有影响力、有约束力,然后b对a言听计从,会受到a的影响”——这时候是不是构成了a对b的权力呢?用一个很宽泛的定义来讲,似乎构成了权力。但是在这个意义上,苏格拉底对他的学生通过说服、通过言谈来影响到他的学生的行为举止,我们确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也会说这是一种权力,但在政治语境下,似乎我们想要讨论的权力——比如说国家机器对我有一种权力,警察对我有权力,立法者对我有权力,法律对我构成一种权力,我对法律的言听计从和法律影响到我的所作所为,或者说政府里面的领导,它影响到下属的所作所为,或者是影响到普通民众的所作所为——这种影响力似乎和苏格拉底的那种影响力又有很大的区别,对吧?后面一种影响力,带有一种强制的意味在里头。即便我没有被法律说服,即便立法者制定了一项法律,我对法律的内容很不认同,但是好像至少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我还是会乖乖的服从法律,我不会敢去违抗他,除非你这是在参加一个社会抗争,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或者诸如此类的。这也是我们后面课程里面会讨论到的一个问题——社会抗争问题。
但是想象一下绝大多数的普通人,这似乎政治权力它并不完全依赖于你要被说服。当然我们可以在不同意义上使用权力这个概念,但具体到政治语境下的时候,还是希望能够把这种有强制性的或者是不需要被完全说服就可以被影响到的权力,和苏格拉底那种只有靠着说服才能发挥影响的权力做一个区分。
比如说如果我们多给一些概念的话,我们可以说苏格拉底对他的学生有权威,有authority。因为他有权威,所以学生很愿意听他的话,或者是学生首先会愿意坐下来听他长篇大论,然后最后被他说服,这是权威。在政治中,权力
power似乎又涉及一些别的东西。当然权威本身也可能包含着某种权力在内,authority includes
power or contains power。这是有可能的,但是概念上说,我们似乎可以至少做出这样的一个区分。
好,所以这时候我们把刚才那个概念给修正一下,刚才一开始的暂时的定义,当时的定义说的是“如果a对b有影响力, a可以让b去做a想要让他/她做的事情,就是权力”那么我觉得好像不够,似乎没有把权威和权力区分开来。
那么这时候我们可以修正一下这个概念,我们比如说加一个限定条件:“如果在a和b意见最终仍旧不一致的情况下,想法仍然不一致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让b去做a想要让他/她做的事情。”这就是说, a说
b你去往东边走, b其实不情愿往东边走,b想要往西边走,但假如说a让b往东边走的话,b就会往东边走,那么这就是权力,这是a对b构成的权力。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把他跟苏格拉底的情况给区分开。苏格拉底他说“柏拉图你往东边走”,柏拉图说“我不往东边走”,苏格拉底说“那我们坐下来讨论一下你为什么要往东边走,而不是往西边走”。而说了两个小时之后,柏拉图就同意了,他往东边走了。这和金正恩说“姑父你往东边走”,姑父说“我不往东边走”,金正恩说“你不往东边走,我把你扔到坑里面喂狗”,然后姑父说“好好好我往东边走”——这明显是两回事情。
所以这样一修正这个定义之后,似乎离我们想要在政治中谈论的权力概念要接近了一点。我再说一下我们增加了一个什么限定条件,就是说“尽管 b对a提出的想法有不同意见,但是b仍然会照着a的影响或者是意愿去做事情。那么这时候a对b有权力。”这个权力的定义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时候在政治科学里面特别流行,当时在政治科学里面兴起了一个所谓的行为主义学派,对以前经济学里面所谓“人是理性人”诸如此类的预设有一个反弹,20世纪中期的时候兴起了这个行为主义学派,考察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行为,如何受到各种理性非理性因素的影响。
那么比如像罗伯特达尔这样一些比较著名的政治学家,他们用这个定义去理解权力,然后去考察政治生活之中权力到底是怎么体现的。比如说罗伯特达尔他去研究美国国会里面这些议员们他们是怎么互动的,研究那些刚进入国会的那些初出茅庐、年纪轻轻的那些议员,他们什么都不懂,对不对?而且他们可能对那些年长的、资历比较深的议员,有许多的敬畏也好,或者是有许多需求也好,比如他们需要托他们做一些事情,自己提出的法案需要他们的支持,诸如此类的。所以他们在很多问题上他们就会主动地或者被动地去附和那些比较资深的议员的意见,被他们牵着鼻子走。比如说达尔研究国会里面投票的情况,就发现说年轻的那些议员们、资浅的议员们,他们会经常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投票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跟着那些更老资历的议员去投票,虽然事后他们又会表示后悔,也就是说年轻议员他们不同意那些某些资深议员的看法,但是他们还是不由自主的受到了影响,不由自主的至少在某些重大问题上,按照那些老议员的这个意见去行事,而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说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这些老议员对年轻议员有一种权力,对不对?
我们如果看那些美剧,比如纸牌屋的时候,可以感觉到这种人际关系,政客之间的这种人际上的权力。比如说党鞭,他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去威胁国会里面其他的议员说,说下一次投票的时候要投,你要你要跟着党派,跟着我们党的意见来投赞成票或者投反对票,诸如此类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找到很多的例子,不仅仅是在政客之间。
但是接下来到了20世纪70年代的时候,就有一些学者开始对权力的定义,感觉到不满意,觉得说好像还是缺少了某些东西,到底是缺少了什么东西呢?
比如有人提出说,达尔的研究他围绕美国的国会,确实美国国会是政治生活的核心,对吧?但政治就像我们前面提到的,政治它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国会制定的立法之后,他要运用到普通人身上,然后普通人平时对可能对立法有很多不满意,对国会提出的一些人事安排有的不满意会走上街头抗争。然后国会有一些说客他会在立法之前就去游说国会的议员,然后国会的议员们到了连任期间要去拉票,拉票的时候要跟选民有互动,所有这些等等都是政治生活中的过程的一部分。
但是这些部分所涉及到的一些人,他们首先来说平时没有办法参与到国会政治中。议员和议员之间有交易、有更深入的互动、能够发展出更密切的人际关系等等,但他们没有这些条件。确实,当我们把政治理解成前者对后者的影响的时候,在国会情况下可能会很适用,但如果我们把视野拉宽以后,这个定义是不是同样适用于我们去理解其他方面的政治生活呢?刚才定义里面提到说, “a对b有权力”是说“a可以影响b,尽管b不同意a的观点”,那么有的学者就问说,这个条件限定的是不是太苛刻了?
因为当你说“尽管b不同意a的观点”的时候,一个言而未明的假设,就是说b他是有观点的,而且他表达出来了自己的观点,然后他不同意,但是他没办法他还是跟着做了。但是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我们知道很多人是不表达观点的,或者他们有可能是太忙于生计了,他们平时是不关心政治的,对吧?他们甚至还没有形成观点。所以有的人可能是有自己的观点有偏好,但他根本就没有机会表达出来。
所以当我们把定采用刚才达尔那种定义的时候说——尽管b对此不认同,然后a仍然如何如何——这个定义似乎过于狭隘,以至于它排除了那些没有渠道、没有办法去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者说没有办法把自己的观点带入到整个政治议程之中去被大家讨论、被大家考察(的人)所以在刚才国会的例子里面,那些年轻的议员不高兴,她嘟囔几句,或者她在国会讨论的时候,她发表了自己观点,最后被年长的议员压制住了,但至少她的声音发出来了,观点表达出来了,(只是)最后被大家给打压下去了。
但有的普通人,日常在想什么,政治家根本都不理睬他们,根本就不去倾听他们在说什么,所以他们说的那些话没有被记录下来,没有进入正式的政治讨论的渠道,没有进入所谓的议程,没有进入agenda。所以这时候这些学者就问说,我们是不是要考虑一下设置议程这个事情,是不是本身就是一种权力的体现,对吧?Agenda
setting。就这一种权力的体现。
即便在美国国会,其实agenda setting这个权力也是实时在体现的。比如说参议院的议长,她有权控制会议的过程,她有权决定说我们今天把哪个法案、哪个提案提前拿上来表决一下,或者哪个提案我决定把它table了把它搁置了,不拿出来表决。但是可能有一个提案,你如果拿出来表决的话,能够拿到大多数票、会通过,但是由于众议长或参议长,她把这个提案一开始就搁置了,她根本就没有给你讨论的机会。那么最后都不要说这个法案不能通过,它甚至没有被讨论,人们可能甚至都没有意识到法案的存在,或者是没有机会去发动起对法案的支持。所以控制议程这个事情,它是一项很大的权力。
那么刚才说的,政治生活中有很多人根本就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者偏好,因为那些有权力去设置政治议程的人,一开始就把他们排除在了表达观点的过程之外,他们在屏蔽在政治生活之外,屏蔽在政治参与之外。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就发现,至少和刚才前面定义相比,我们发现了一种新的权力,前面那种定义说“ a可以去影响b,然后b有权保留自己的观点,但是你最后还得照着我的做”,这种权力似乎在政治参与的圈子里面更常见,你都已经参与进来了,然后你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你的观点被压制下去。但在圈子之外还存在一种权力关系。你有没有被带到这个圈子里面来?你是不是被排斥在这个圈子之外,这本身是一种权力关系。
所以这些学者认为我们要扩大权力的定义,这个定义不仅是包括前面达尔提那种说是强制性的影响力和执行力、对行为的控制上,而且要体现在对议程的控制上,对议程的设定上面。
那么再过了十几年,70年代末的时候,又有一些学者觉得刚才那个定义好像还是不够。比如说格致之前给大家发过一个材料,Steven
Lukes,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代表人物,现在在NYU的一个人。他70年代的时候写了一本书——《激进的权力概念/激进的权力定义》。他说:没错,前面两种权力确实都是权力。首先有很多人被其他人的影响力所控制,被迫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也有一些人是被排除在议程之外,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不喜欢的。但是现实中你仅仅谈这些权力好像还不够,就是说还有另外一种权力,什么权力呢?一个洗脑的权力。
排除在议程之外的那些人,他只是说被消音了,他们的偏好没有人去倾听。但还有一些人,从小置身在一个体系里面,这个体系从小就规训他/她,告诉他/她说你应该喜欢这些东西,你应该不喜欢那些东西。然后他们长大以后,他们天天接触到的都是假新闻,其他信息渠道都被“墙”了,能读的只有微信公众号里面的营销号。天天接触到那些假新闻,久而久之他对世界的认知就完全扭曲了,久而久之他就以为自己喜欢a,其实可能对他来说真正更好的是b,但是他视b为寇仇。
我们再去想一想,被洗脑的这些人,它不仅仅是说偏好和意见被排斥在议程之外,而是说从根底上他/她的偏好意见都已经被扭曲了。是谁在洗脑他们?洗脑者和被洗脑者之间是不是有一种权力关系?所以Lukes就说:没错,控制是一种权力;没错,议程也是一种权力。但是洗脑是不是也是种权力?如果我们只有前面两种对权力的定义,我们就忽略了洗脑这个事情。
所以对像Lukes这样自认为是激进主义者的这些人来说,权力它不仅是直接控制行为、影响行为影响议程,它也通过洗脑、通过意识形态上的操控、通过对大众文化的渗透、通过这种假新闻的轰炸,使个体产生了一个所谓的适应性偏好,adaptive
preference。也就是说你的偏好为了适应不良的环境,而不断的发生变化,结果最后偏好也产生扭曲。或者大家平时可能会听说过一个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诸如此类。这些都是洗脑的这种例子:你的认知为了减缓你在不良环境之下的身心痛苦的,人的心理会产生一种调试的机制,久而久之形成一种认知失调。
我们为了避免这个讲座被半途下线,举一个遥远的例子吧(对我来说很近)。美国2016年大选的时候Trump当选了,然后现在搞得美国的疫情很糟糕,死亡人数、感染人数蹭蹭蹭地上涨,这些问题——Trump的无能、腐败、种族主义狗哨这些问题——大选之前一直有很多人都在说,但是为什么最后他能当选?这就是一个很值得考察的问题。当然很多人提出了很多解释的方面与因素,比如说全球化或者贫富差距拉大等等,这些都是整个过程中很重要的、需要去考察的因素。
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呢?就是洗脑的力量。比如说有一些研究美国的地方性的政论电台的著作,或者研究福克斯新闻台(狐狸台)——大家应该听说过——的一些著作。美国的这些中西部以及南部的那些乡村,他们的信息渠道都是被谁掌控的?
比如说如果你到中西部去的话,在美国因为中西部地广人稀,你去哪个地方都需要开车对吧?比如说周末去买个菜,开车要开将近一个小时45分钟什么的,到沃尔玛或者到costco去打包买好多菜回来。在路上你会很无聊,怎么办?打开电台听广播,对不对?打开电台以后听到的是什么呢?是Rush Limbaugh这些所谓右翼势力的名嘴。如果你只听广播的话,或者你只看地方性电台、地方性电视台的话,那地方电视台被谁买断了?像辛克莱尔广播Sinclair
Broadcasting,背后的大老板是一个右翼集团、右翼势力的大金主。2016年大选的时候,辛克莱尔广播集团下属的这些地方电视台,就向地方电视台的这些主持人,提前发通稿,通稿里面要求你骂希拉里、夸特朗普。你如果不这样干的话,你就被雪藏,你就不能上电视,诸如此类的。
Rush Limbaugh这种电台里,几十年持之以恒的说,“不存在全球变暖”,“打疫苗的话就会得自闭症”,“民主党都是魔鬼,民主党在搞一个地下的贩卖儿童的地下渠道,华盛顿有一家披萨店,地下室里面就在搞性奴交易”诸如此类的。假设说你几十年以来,生活在这样的信息环境里面,很显然你会对美国政治产生一种非常扭曲的认识。
伯克利有一个社会学家,Arlie Hochschild,2016年出了一本书叫做
Strangers in Their Own Land(《自己土地上的陌生人》)。这个书讲什么呢?作者去南方很穷的一个州阿拉巴马做田野调查,在那里住了5年。阿拉巴马那个镇上污染很严重。有一个湖,以前70年代的时候大家打鱼为生,结果后来有一个化工厂入驻,湖被污染,鱼都不能吃了,住在那边的人都得病了。所以当时的联邦政府就派了环保署的人去调查,去对化工厂罚款,要整治污染什么的,结果遭到了当地人的强烈抵制:“州权至上!联邦政府是魔鬼!”要把联邦政府赶走,这是很奇怪的一个现象,对吧?所以Hochschild他就去研究,在那边住了5年、跟当地人交谈,想要理解为什么明明整治环境对他们有好处他们却要阻止环保署的人。
于是他就去考察当地人平时都接受了什么信息,当地人平时去参加教会的时候,牧师都跟他们说什么。后来发现说原来他们成长的环境就完全是一个信息污染的环境。这个信息污染背后是有一套意识形态的——“维护州的权力”,“联邦政府是来干预我们的”,然后“联邦政府离得越远,对我们越好”,“维护我们自己的生活”,“维护所谓的南方遗产”。当然这又涉及到美国内战的历史,涉及到奴隶制和种族隔离的历史,从奴隶制以后南方的那些白人们对奴隶制很缅怀,他们觉得内战是北方人来欺负我们南方人,诸如此类的。
在一系列这样的意识形态运作之下,他们形成了对联邦政府深深的恶意、厌恶。当联邦政府的人、环保署的人来的时候,他们首先是用阴谋论的眼镜来看问题,觉得联邦政府来了肯定不安好心,反而觉得“虽然湖污染很严重,但是你们不要来管我们”。而且在这种环境之下,在这种意识形态和假信息假新闻的不断轰炸、打击、内化的过程中,成长在这种环境之下的人,他们会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就觉得“我穷,我过得很苦,但是我活过来了,这个就是命!我活该生活在这种污染的环境之下”,而不会去怀疑或者抵触现状。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控制了信息渠道,控制了教育渠道,控制了社区生活包括宗教生活里信息如何流动、哪些信息可以流动,通过控制这些东西,通过操纵意识形态,你可以对个体的能动性产生非常强大的影响。那谁能够控制这些东西——不是间接控制行为而是去控制信息的渠道——这个背后也是有权力关系的。
我们讲了好几种关于权力的定义。我们回头来看,发现从第一个达尔的那种定义,到最后Steven Lukes的定义,对权力的囊括范围好像越来越大。从开始的“控制行为”,到后来“控制议程”,再后来“控制偏好”,范围越来越广,越来越激进。这些不断演化的定义,确实有助于我们去理解现实中生活中的种种现象,但也有人会产生新的疑惑:不断扩大定义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当然有好的一面,但是它有没有有问题的一面?
比如说有人会说,如果我们把这个权力定义得过为宽泛的话,最后会出现一个问题——我们没有办法去测量权力,或者说权力越来越难测量。当然,权力要不要被测量,或者说越来越难被测量,这是不是一件坏事情,这本身也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现在政治学走过头了,什么事情都想测量,都想定量一下,但至少对搞定量的那些政治学家来说,我想要把这个权力的强弱,权力的大小给给明确化一下,明晰化一下。
在第一种定义之下,不管你偏好是怎么样,只要最后我对你的行为有影响,然后你对此表示不满但是还照做了。我们在现实中很容易找到例子,很容易满找出明确的案例,然后也很容易量化。当然对学者来说,吃这碗饭的人,巴不得如此:我们更容易出论文,对吧?我们去设置几个变量,然后去考察一下、去看一看过往20年内这个议员通过了多少法案,那个议员又通过了多少法案;这个议员在多少法案上投赞成票……诸如此类,很容易出论文,学者巴不得这样做。确实,好像只有给出一些更明晰的量化指标以后,我们才能更容易地意识到这个问题有多严重,我们也更容易知道说这个人权力大一点,那个人权力小。
但是如果我们说权力是关于意识形态的,关于洗脑的,关于控制偏好的,这个似乎就很难量化了。首先,怎么确定一个人有没有被洗脑?比如一个人说我很爱党爱国,我读了很多书,我开始我小时候对这个东西抱有怀疑,但是我通过阅读,我发现爱党爱国才是对的。你们那些公知们才是被洗脑的,是被美国洗脑的。公知说五毛被洗脑了,五毛说公知被洗脑了,那到底谁被洗脑谁没被洗脑?这是很有争议的问题。
还有,假设我们能够确定,按照某个特定流派的观点,这些想法是被洗脑、那些想法没有被洗脑,或者说出现这样表现是被洗脑,那样表现是没被洗脑,那我们要有一个参照系。假设有一个人说“并不是所有爱党爱国的人都是被洗脑的,有人是被洗脑的,有人是独立思考、独立阅读得出的结论,虽然这个结论我不赞同,但他没有被洗脑”诸如此类,那我们就需要有一个参照系,我们需要有一个对照的标准或对照组。
这个对照组是什么呢?好像我们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够保持自己的理性的想法,他就被不会按照被洗脑的想法去做事情。如果说我认为这个人他在现实生活中是被洗脑了,那是因为假如他本来是理性的话,他本来会如此如此。也就是说我们给出的参照系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是一个平行世界,是另外一个可能世界。我们说在那个可能世界里面这个人没有被洗脑,因为他表现出了种种理性,我们就假设说在虚拟世界里面,没有被洗脑的人会持有某种不一样的观点。
但是这时候问题就来了,你怎么知道在你的平行世界里面,没有被洗脑的人一定会持有那种观点?比如说刚才那个阿拉巴马州的那个例子,你考察了历史、考察了现状,你说在历史中、在现状中由于种种信息控制,导致最后他们反对环保而支持特朗普诸如此类的,然后你说他们被洗脑了。但对方可以挑战你说:你怎么知道这些条件不存在的时候,他们一定不会这样,他们就一定不会支持特朗普,他们就一定会心甘情愿的让环保署的人来检查环境污染问题,对不对?你没有办法去证明这一点。你没有办法证明这一点的话,就没有办法去量化它。
而且还有前面提到的那个问题:双方都会相互指责。五毛说公知被洗脑,公知说五毛被洗脑了;反川的人说川粉被洗脑了,川粉说你们这些反川的人才是被洗脑了,你们天天看纽约时报,你知道纽约时报上那些东西都是在瞎扯吗?你才是被洗脑,你们这些城市精英,你们这些高校白左们,高校就是一个专门洗脑的地方,你们这些小孩子送到高校里面去,天天听那些白左教授说什么“美国国父都是奴隶主,罪该万死”什么的,然后你们毕业以后就一心想着要推倒那些雕像,你们才是被洗脑了。
所以这个事情你要这样一扯起来,一涉及到意识形态问题,似乎就陷入了口水战,就讲不清了。当然,就像我刚才说的,并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一切政治问题都要去量化,才能够研究。
Part 4 回到「政治」及「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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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谁被洗脑谁没被洗脑,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回到我刚才的说法,“政治是一个自反性的概念”,“政治是一个不断争论、不断对抗、不断有不同意见相互冲突的这样一个过程”。争论说谁到底有没有被洗脑,本身似乎就是政治生活中一个题中应有之义,对不对?政治确实包含着许多的分歧、争执(当然政治中也有共识),但是政治中永远有这些分歧,这些分歧似乎是不可能被完全解决掉的。这就是一些政治哲学家说的the fact of disagreement——在政治生活中存在这样一个分歧的事实。
在讨论政治的时候不能想象一个美好社会,这里面所有人都是完全同意的;我们也不能想象一个静态的政治生活,在静态生政治生活里面,好像每个人都持有自己已有的那些观点,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立场去投一下票,然后就完了就回家了。不是这样的。我们在政治生活中一定是会有争论,一定是会有冲突,然后这一派的一些人被另一派说服了,另一派的一些人被这一派说服了。然后有的时候没有被完全说服的时候,通过拳头,通过比声音大小,这也是不断会出现的现象。
但是由于在政治生活中存在这样的分歧,同时由于我们在政治生活中又必须永远不断地争论下去——因为我们没办法单方面停止政治生活——当你说“我不再争论”了,要么是你自己本人退出政治生活,你过去做一个隐士,你到一个孤岛上做鲁滨逊;要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想再争论了,我要用拳头把你打倒,我现在人比你多,我就把你声音压制下去”,这样的话就回到前面说的,通过暴力来压制另一方面的意见,这样也停止了政治生活。当暴力开始的时候,政治就停止。
因为我们总是希望自己在政治中能够去说服别人,同时我们也知道有可能(而且在现实中确实)总有一部分人不会被我们说服,而且我们也知道不管我们能不能说服和我们不同意见的人,我们总是还要跟他们共同生活下去。我们存在在一个共同的公共空间里面,而政治是关于一个公共生活的这样一个过程,所以我们就需要找到一定的解决的机制。即便有分歧的时候,我们也需要做出决策,我们需要去执行决策。
所以这个就回到我们刚才对政治的定义中,是不是有某个要素我们还没有提到,也就是说似乎政治生活它最后一定要有一个机制,一定要有一个解决分歧的机制。或者说不是解决分歧的机制,而是说存在分歧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让大家同意“我们现在应该做出一个决定来”、“我们现在应该把决定执行下去”,这样一个机制。当然这个机制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中间又包含着权力的成分,因为机制要能执行下去,要能把决定执行下去,一定要有一种强制力的背书,所以这个强制力背后又涉及权力的过程。
如果说政治生活一定要包含这样一个机制,那么我们接下来要问的问题就是:什么样的机制是一个好的政治机制?什么样的机制能够尽可能频繁的做出好的决策——这是一个方面。不要说我们制定了一个政治机制,一个解决分歧或者执行的机制,结果机制80%的时候都作出的决策最后发现都是很糟糕的,似乎是一个很成问题的一个事情。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考察说什么样的一个政治机制能够做出尽可能好的(决策)。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段上,你不能保证一个机制永远都是正确,它总是会出错,总是会答出一些错误的结果,但是能不能整体而言做出正确决策的概率比较高一点?或者是在那些越重大的问题上做出正确决策的概率越高一点?这是我们需要政治机制好坏的一个面向。
那么要考察政治机制好坏的另外一个面向什么?就是它能不能让社会中的所有人或者绝大多数人(可能总会有一些人不同意)心悦诚服,能够让他们觉得,虽然我没有被对方的意见说服,虽然我不同意机制达成的决策,推出的政策,但我在执行、服从政策的时候,我也不是完全的心不甘情不愿,好像一有机会就要推翻它,或者是明里暗里给他捣乱。而是觉得,既然是通过了这样一个机制做出的决策,虽然不同意它,但它好像具有了某种意义上的正当性、合法性。所以一旦决策出台了之后,我还是要执行它。这是考察政治机制好坏的另外一个面向,就是正当性的概念,legitimacy。
这个词刚才我用了几种说法——合法性、正当性,在中文中有一些有不同的翻译,像每个翻译都没有办法完全对应到英文(当然这个英文词本身也是很有争议的,就是说它的基本性到底是什么东西,这又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在后面的课程里面也会回过来接着谈这个问题)。
比如说有人把Legitimacy翻译成合法性,这样的话就容易跟另外一个词legality相混淆。legality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性。酒后驾车合法吗?不合法;开车不系安全带,在大多数国家是不合法的。当你这样说的时候,好像说这个行为它是没有legality的,是illegal。
但是legitimacy描述的是什么?描述的是政治机制本身,描述的是政权,描述的是政治权力,机制及其背后的权力的合法性。那么当你用合法性去描述去理解这个概念的时候,好像多多少少有点问题。为什么?因为法律是通过这个权力、通过这个机制才制定出来的。如果权力在先而法律在后的话,显然这个权力本身一定会是合法的,对不对?所以当你用合法性去讨论权力的时候,好像会让人们觉得有点本末倒置。没有直指问题的核心。当然如果你能理解合法性这个概念它指的不是日常意义上的“符合法律条文”,你可以接着用这个词,在中文中确实有很多人继续使用这个翻译。
那么另外一个翻译,把legitimacy翻译成正当性,听起来可能要稍微合理一点。我们说这个权力好像“不够正当”、“来路不正”,可以这样说。不过这样的翻译跟另外一些我们在后面课程里面会讨论的其他一些概念,有的时候也容易混淆。比如说
justifiability——一个行为能不能被正当化,能不能被正常化,能不能被justify,也就是说能不能找到恰当的理由帮某个事情来辩护。
那么legitimacy和justifiability是有一定的联系的。比如说当我们认为说一个政权是正当、有legitimacy的时候,背后的潜在含义之一是说可以找到一些理由为政权辩护。但是似乎这两个概念之间又有一些微妙的区别,因为我们在讨论legitimacy的时候(当然这跟legitimacy这个概念它本身的争议有关),当我们说存在一些理由为某个政权、为某个政治体制辩护的时候,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理由”这个东西它有很多种,是不是所有的理由都适合拿来替政权的正当性辩护呢?
比如说有人经常使用的一个词叫做绩效合法性、绩效正当性,可能有些朋友听说过,performance legitimacy。这performance包括什么呢?经济发展——比如说 GDP每年8%蹭蹭蹭地往上涨,这个政权就有legitimacy了,有绩效上的合法性。这是大家在日常中会听到的为某些政府辩护的一种方式。但是这时候就涉及一个争论:绩效这个东西到底是不是足以为一个政权的正当性辩护?
当然我们要注意这要区分两个问题,一个是说为一个政权辩护的时候,是不是完全不需要考虑绩效,可能也是未必的。比如说过去几年,欧美国那些自由老牌的自由民主国家,它们遭遇了一些所谓的合法性危机、正当性危机,背后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人在说经济停滞了或者是贫富差距扩大了,也就是说“绩效”上出了一些问题,所以绩效似乎是至少在现实中人们考察正当性的一个要件、一个元素。
但反过来,绩效本身是不是足够充分的能够为一个政权的正当性辩护?这似乎又是一个很值得争议的问题。比如说假设一个政权,它确实经济发展得很好,但是贫富差距在扩大;或者说经济发展得很好但是污染很严重——这时候好像我们看到绩效中间有很多相互冲突的元素,一方面的绩效突出,另一方面绩效不突出。再比如说一个政权在很多方面绩效似乎都很好,但是它没有保障人权,它没有保障法治,它随意地监禁它的普通公民,你如果在网上表达一些对最高领袖不敬的话,第二天你和你的家人就消失了。那么这时候是不是应该仍然去说这个政权有legitimacy呢?这是一个很值得争议的问题。
但这里面又可以分出两个更进一步的问题:正当性这个概念就和我们在后来的课程中要讨论的许多概念一样,它可以同时被做两个不同意义上的理解,一个就是实然层面的理解,一个是应然层面的理解(我刚才说的实然和应然的张力我们在后面会不断地回到这个问题上)
正当性这个问题你可以实然地理解,就是“社会中大多数人拥护不拥护这个政权”;应然的理解则是“我们应不应该用‘正当’这个词去称呼一个政权”,因为正当这个词它似乎包含着某种规范性的力量:当我们说一个政权正当的时候,我们内在地是说因为它正当,所以我们应当对它采取什么态度,或因为它不正当我们应当对它采取什么态度。
比如说因为它正当,所以我们应当去承认它,或者是应当宽容它的某些错误。就像我们刚才前面说的,为什么我们会提到正当性这个词,是因为正当性它涉及到说政治机制它可能产生了某些我们不想要的结果,我们对此不同意,但是我们仍然要在某种程度上、某种意义上心悦诚服地去接受这个结果,所以它有一种应当、有种应然性在背后。所以我们是不是要用正当性这个概念,在这个情境下使用正当性这个概念,在这个政权身上。或者说正当性这个概念是不是太过宽泛了,我们还要进一步区分几种不同意义上的正当性。
在实然层面上,就有很多人会说:好,就算在应然层面上,你个人认为这个政权是不正当的,我们不应该把它称为“正当”,但是实然层面上我们去做一个民调、做一个调查,发现这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心悦诚服地支持这个政权。这时候我们是不是能够由此推出一个应然结论说“我们至少要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而大多数人认为政权是正当的,所以我们要接受这个事实的存在”。
但是这个实然的结论,似乎又回到了前面关于权力的一那场争论之中。那些持有激进的权力概念/观念的那些人会说:大多数人支持政权,或者大多数人认为它有正当性,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我们还要去考察这些人有没有被洗脑,这样一来你看这个问题又被拉回到了之前的争议。
这时候我们可以看到,我们今天还只是一个导论的导论。我们都只是在讨论什么是政治、什么是权力、什么是正当性这几个问题,还没有涉及到后面更进一步的那些政治哲学中常常争论的那些更深入的问题,就已经可以看到所有这些问题似乎都是环环相扣的,全部都纠缠在一起。
你讨论政治的时候,总会涉及到正当性问题;讨论正当性的问题,讨论实然层面的正当性的时候,又会遭遇到那个激进意义上的权力概念的挑战;然后激进意义上的权力概念又会涉及到政治科学应该怎么做、要不要量化这样的挑战。所有这些问题都会最后都会牵涉到一起。
我们在今天的这场讲座里面,等于说没有任何一个问题能够被解决(当然也可能整个学期讲下来,你仍然会觉得没有一个问题被解决了),因为我只是在不断地抛出一个接一个的问题,然后告诉你们,存在这样的不同的观点,存在这样的解决方案,而这些解决方案相互之间又有挑战,这些挑战又引出了新的问题。最后这就是一个坑接着一个坑,我们也只好一个坑接着一个坑往下跳。
刚才我们讲了这些关于权力、关于政治、关于正当性的种种争论之后,我们发现,就像我刚才说的,这些争论背后似乎有一些更加元层次的争论。什么叫“元层次”或者是“二阶的second order”的争论?关于应然和实然的争论,关于如何纳入经验素材的争论,如何纳入日常语言中的素材、如何纳入经验现象的这些争论,我们对概念和观念的定义多大程度上要接受量化科学的挑战……这些好像似乎跟政治这个事情并不直接相关,但是对我们思考“如何思考政治”这个问题,又有很大的关系。
政治哲学,就像我刚才说的,是一个主要关注规范性领域的一个学科(当然这一点其实有很多政治哲学家是不同意的,这个又需要我另外开一个专门的讲座去讨论大家对哲学分别有什么不同的观点,其实我以前做过一个类似的讲座,就是说哲学的性质和意义,如果能上油管的朋友是可以看到的,anyway,我自己的持有一个观点是政治哲学是一个首先聚焦于规范性的一个学科)我们考察的是应然,考察的是如何去衡量政治的好坏,如何去衡量权力的运用的好坏,如何去衡量分配权力的机制的好坏,然后如何去评判说一个政治权力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正当的、是拥有正当性的。
但是在讨论这些规范性问题的时候,描述性层面的那些事实材料、经验材料的挑战。描述性和规范性的张力,不仅局限在政权合法性正当性的争论上,我们在后面的课程可以看到它渗透在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里。任何问题,只要我们谈起一个政治问题,就一定会潜在地存在描述性和规范性的冲突。
举一个近几年的一个政治哲学里面的例子,在过去几年的政治哲学领域里面出现一个比较新的流派(在历史上它不算新,很多流派它是在历史上流行过一段时间,然后不再时尚了out of fashion,沉寂了一段日子,然后过段时间又被人挖掘起来,然后加入一些新的现实材料和思想资源)在过去大概从05年10年前后,政治哲学领域里面兴起了一个新的流派,叫做政治现实主义 Political
realism。这个学派对过去几十年政治哲学的这种在他们看来过分关注规范性的发展觉得很不满。他们认为像比如说罗尔斯写正义论,是太过理想化了,是空中楼阁。
什么意思呢?这些学者他们试图在想象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是怎么样的、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什么样的,然后对照现实社会,来批评现实社会中存在种种这样的不足,而需要去进行改革等等。这些现实主义学者认为,实际生活中很多这些美好的原则是完全没有办法实现的。为什么完全没有办法实现?因为人性,因为现实中有很多的经验的约束,人性可能天生是自私的,比那些学者想象的自私(当然那些学者不是不承认人是自私的,但是现实中的人可能比他们想的要更自私),或者说人有各种各样阴暗的动机,然后人有争权夺利的念头,现实中有种种的约束,族群之间身份上的差异会构成冲突和这种张力,国家之间有冲突,国家内部有人服从法律有人不服从法律等等。似乎在他们看来,过去几十年的政治哲学没有充分的把这些现实生活中的约束给考虑进来。
今天就忽然间虎头蛇尾地来收一个尾,就是说这个问题我可以留到以后的课程里面再讨论。我们会讨论说现实中有很多的约束,有经验约束。经验约束在多大意义上构成了我们思考或者说我们建构一种关于理想社会的理论或者关于规范性、关于如何思考政治的规范性的制约?我们如何去调和这些我们的理想要素和非理想的要素?比如说我们去建构一个理想理论的时候,其实任何的理想理论都不是像某些现实主义者说的那样,完全是一个空中楼阁、不考虑任何的现实限制因素。比如说罗尔斯的这一个,我们在后面会讲到,他考虑了现实中资源的有限性,他考虑到人性有自私的成分,诸如此类等等。
假设说任何一个理论,都会考虑一部分的现实约束条件的时候,这时候就导致一个更高一阶的问题:到底哪些元素在我们建构理论的时候需要被预先考虑进来,当做这个理论的预设?而哪些理论需要暂时先排除出去、当做一个事后的变量、当做我们在建构完这个理论以后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应用过程中的一个变量加以考察?凭什么这些要素要被预先考虑进当做预设,凭什么那些要素要被当做后面的变量?这背后又有一系列非常丰富的争论。
这个我们可以放到后面的课程之中,再进一步的考察,结合到——后面的课程会围绕比如说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结社自由,民主、民粹、爱国、分裂、文化多元主义、领土划分、战争——所有这些问题,每个问题我们都可以结合案例,结合这些不同学者之间的争论,来思考我们到底如何去建构一个好的关于政治的规范结论,以说明“做政治应该是这样这样的”,以及如何拿我们认为应该如此的论述来对照现实,去说“现实应该这样这样去进行改革”。今天我就先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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