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7日星期一

何不设立『对收买拐卖妇女儿童行为进行职务包庇』罪?

最近和大家一样在关注丰县案,但因为时间关系一直没有写什么文字。今天拜读了车浩与罗翔两位老师关于是否应当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期的争论,有一点不成熟的想法,记录在此抛砖引玉。(车老师文章:《收买被拐妇女罪的刑罚需要提高吗?》;罗老师文章:《我为什么还是主张提高收买妇女儿童罪的刑罚?》)

车老师提出了若干反对提高刑期的理由,其中真正要害的(而且罗老师恰恰未能有力反驳的)只有一条,就是立法与执法之间可能的沟壑:假如地方上确实存在盘根错节的人情庇护网络,那么提高收买刑期、买卖同罪,或许只会导致反作用;罗老师引用“天塌下来也要实现正义”的法谚,是对贾平凹之流的有力斥责,却无法回应车老师的担忧(至于说收买珍惜动物刑期高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这种怪现象,反对者可以一并主张降低前者的刑期)。

——遗憾的是,这里两位老师都未能追问一步:即便车老师关于立法执法沟壑的经验假设成立,在立法上是否就毫无其它办法了?大概两位老师的视野都囿于“是否应该提高买方刑期”这个狭隘的争议,所以没有去打开思路,考虑一下其它可能的(足以规避上述执法反作用的)刑法修订方式。

比如是否可以设立一项“对收买拐卖妇女儿童行为进行职务包庇(玩忽职守)”的罪名,刑期或者比照卖方、或者介于买卖双方之间?

这里的“职务”可以具体罗列,比如村支书、妇联主任、乡镇派出所长、县公安局长等等,均可列为“强制汇报人(mandatory reporter)”,即一旦发现或听闻相应村庄或乡镇中收买妇女儿童的可疑线索,必须主动调查、向上汇报、积极(配合)执法,否则即视同包庇;甚至可以进一步规定,凡此类职务包庇罪,均由上级司法部门安排进行异地公诉和审理,以此绕开地方上盘根错节的人情网络。

如此一来,车老师的担忧或可得到化解,而法律本身也(在我看来)更加切近罪罚相符的理念,毕竟掌握职权者睁一眼闭一眼的恶,性质恐怕远比一辈子浑浑噩噩于愚昧传统之中的村民来得恶劣

(补充:刑法四一六条“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说要接到家属举报,并且不解救会“造成严重后果”,才加以刑罚。我这里设想的“强制汇报”,一是只要有疑惑或线索就主动汇报调查,不应等待举报;二是不要求“不解救有严重后果”。)

1 条评论:


  1. 1989年我参加64学生运动,来到武汉钢铁公司炼铁厂工作,2003年劳保福利及工资,被克扣光至2006年,把武汉市劳动局、司法局、市政府等告上法庭仍然解决不了克扣光我4年工资奖金福利的问题。2006年12月我到北京控告被克扣光4年工资,生活困难的问题,被武汉市政府绑架到青山看守所,关16天送到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病科强制吃药,2007年我逃到北京天安门白天点蜡烛抗议黑暗,政府又把我关精神病院,2011年4月27日我逃到广州做精神病检测,我吞刀片玻璃抗争软禁,被武汉市政府从广州绑架回武汉精神病院强制取出刀片玻璃,2011年5月5号,武汉市委发言人孙天文开新闻发布会称我不存在被精神病,污蔑诽谤我。2011年6月10号凌晨政府押我回家限制人身自由,8月我出去找朋友,被武汉市政府派人绑架回来,2012年2月10我逃到北京朋友家被政府人员绑回武汉家里,外衣鞋子也不让我穿,手肿得像馒头,好多天都没好,手机包包被抢走,武汉政府派人装14个摄像头,门前有4个,每个相隔2米左右,有一个装在离门口500米处,可以全景监控我家。朋友胡国红程雪等看我进不了门遭到威胁殴打,周密德来看我被抢走手机身份证等。
    2017年10月29日我想到外面吃饭被武汉派驻的人绑架回来,衣服都扯破了,多次打电话报警,警察不管, 2019年3月20号,常伯阳等律师几人陪同我,突破政府的阻拦到公安机关办理新身份证凭指纹领取,政府以前扬言弄死我此刻又威胁常律师,4月12号我出门想领取身份证被政府绑架回来不准我出家门 。
    2020年我父亲感染了新冠状肺炎,我送父亲去医院治疗,政府阻拦我出门,我不顾阻拦坚持去医院,父亲才得以活命。
    人民政府长期浪费纳税人钱款派驻多人在我家门口,每天24小时看管我,致使我不能出家门形同坐牢,这样的行为长达十几年,在世界文明发展到的今天真的是举世罕见,但这确确实实是发生在我身上的真实事例。我多次向国家信访局、国家省市三级纪委监察委举报控诉这些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没有任何结果。
    朋友介绍武汉的律师,代理我的案子,武汉司法局副局长同意了代理案件,正局长不同意指示律师协会出面威胁律师,律师对我说对不起不能代理我的案子了,常伯阳律师被武汉政法委找到河南司法厅威胁,不愿意代理我的案子。
    2021年我准备豁出去了起诉,写好诉状,发现电脑坏了,身份证证据材料没有办法弄出来了,幸好蔺其磊律师那里有,帮助我给我,武汉政府24小时监控禁止我出门起诉立案不行,朋友建议网上起诉立案,我在武汉中级法院注册了账号,结果法院网站一直都在维护中。
    2022年2月2号,台湾家属的我终于搞好了起诉立案的材料,特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月7号,武汉中级法院答复审核不通过,不属于行政行为,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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