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

美国参议院程序性阻挠议事


本文作于219日,发表于411日《南方周末》。这里贴出原稿。
见报版本(http://www.infzm.com/content/89613)由记者师小涵对文章结构做了精心修改,此外补入36日兰德·保罗(Rand Paul)以长篇演说阻挠中情局长提名表决一事、以及费力把事拖之谐音,均使本文增色不少。特此致谢。

关心美国政治的人,对程序性阻挠议事(filibuster这个词一定不陌生。根据美国参议院的现行章程,参议员可以通过冗长发言等方式阻碍一项提案得到表决,而100个席位的参议院中必须有60名议员现场提出制止,才能终结阻挠、恢复议事。由于绝大多数时候参议院在任何一项提案议定之前不得转入对下一项提案的讨论,因此一旦达不到制止阻挠议事所需的票数,前一项提案往往要被牺牲,以免耽误后面的议程。换言之,在参议院通过一项提案,需要的往往不是过半票的简单多数,而是三分之二票的超级多数(supermajority

2013年4月1日星期一

休会任命与权力制衡


本文作于211日,删节版发表于《社会观察》2013年第4,题为<从奥巴马违宪案看美国的权力制衡>

今年12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在诺埃尔罐头加工公司诉劳关委(Noel Canning v. NLRB一案中裁定,奥巴马一年前对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以下简称劳关委)三名委员的休会任命(recess appointment违反了宪法。时值华盛顿的多事之秋,从移民改革到控枪法案到奥巴马的连任就职典礼,诸桩大事接踵而来令人目不暇接,故而此次判决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然而对于理解与反思权力制衡这一宪政理念在实践中的运作而言,本案却是一个绝好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