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1日星期日

孙亮与曹髦

起一个很没有新意的题目,排遣一下下郁闷……
打从不知道三国的时候就知道孙亮了,大概在某本少儿益智故事里讲的往蜜里放老鼠屎之类,和甘罗十二当宰相、康熙搞定鳌少保什么的搁一块,整个一个少年名君形象,害得我遐想联翩。
后来才知道不是脑袋瓜灵就能当个好皇帝。有些是自个不珍惜,有些是人不给你机会。象汉献帝就是个聪明种子,十常侍作乱时刚刚九岁的他和皇帝老哥一同避难,遇到满脸横肉的董卓率大军前来,皇帝吓得筛糠,刘协却毫无惧色上前呵叱:“汝来保驾耶,汝来劫驾耶?”唬得董卓滚鞍落马,拜伏于地。——这个时候董卓还是没有篡逆之心的,所以想着要立个聪明主子。谥法里“献”也正是“聪明睿智”的意思。不过这么献的皇帝,却没有现的机会,生生当了几十年傀儡,比司马德宗之流亏多了,人家好歹天生不中用。
孙亮的遭遇也好不到哪里去。老爸晚年昏聩,把年纪足够大的儿子杀得差不多干净,我们的小孙只好和刘协一样,九岁就坐在了龙椅上。接着宫廷里内斗开始,权臣们杀来杀去,而年幼的孙亮只好乖乖从事傀儡这份很没有前途的职业。
就这么过了五六年,坐庄的人换成了大将军孙綝,虽然没有像他老哥孙峻做些奸乱宫人私通公主的事情,却也不是什么好货,“负贵倨傲,多行无礼”。这时孙亮也渐渐长大,不满于在龙椅上当摆设的生活,准备亲政。
这家伙一亲政就露出了聪明相,孙綝上的奏折,孙亮多有难问。刚巧孙綝同学不懂军事偏好卖弄,攻打诸葛诞大败而还,又斩了不愿被瞎指挥的名将朱异,自个儿也知道理亏,于是称病不朝,躲着孙亮不见。孙亮又“科兵子弟年十八已下十五已上,得三千馀人,选大将子弟年少有勇力者为之将帅……日於苑中习焉”,并且放出风声:“吾立此军,欲与之俱长。”——谁都看得出来,皇帝要动手了。
说到这里就想到康熙。所以说聪明是好事,但聪明而外露,好事就该变成坏事了。要真的“谁都看得出来”康熙要动手,那鳌拜还能被阴掉么?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解释,可以认为孙亮还是不够聪明——不过这个问题涉及到某些东西该归入到IQ还是EQ,所以……就略过去吧……再从另一个角度想想,孙綝的聪明可比不上鳌拜,看他傻呵呵地称病把主动权拱手交给孙亮就知道;要不是运气好,还真束手就擒了也说不定——所以又不能说孙亮不聪明……
经过一年多的暗中准备,孙亮终于决定亮出底牌。先下令诛杀了孙綝的左右朱熊、朱损,接着和太常全尚、将军刘丞、公主鲁班等人合谋搞定大boss。这时候家族间通婚的弊端就显露出来了——孙亮的老丈人全尚的老婆是孙綝的堂姐:尽管孙亮一再嘱咐全尚,别把这件事告诉老婆,他们的谋划还是进了孙綝的耳朵里……结果天刚亮时,小皇帝发现皇宫已经被甲兵包围……
泄密的具体途径,史书中说法不一。不过有一点大家都没有提到:公主鲁班曾经和孙綝的哥哥孙峻通奸。也许史官们不敢不愿或不屑往这上头想……
孙亮得知皇宫被围后,“大怒,上马,带鞬执弓欲出”,口中嚷嚷:“孤大皇帝之適子,在位已五年,谁敢不从者?”但是近侍和乳母使劲扯住了他,只得一边绝食抗议,一边坐等孙綝处置。——也正因如此,孙亮虽然被废为会稽王,至少没有遭遇曹髦那样的命运。
说到曹髦,同样是密谋诛杀权臣,下场可比孙亮惨得多(尽管两年后孙亮仍难逃一死),要不是裴松之钩沉发微,我们所知道的就只是一句冷冰冰的“高贵乡公卒,年二十”,以及“情性暴戾,日月滋甚”、“丑逆不道……隔绝两宫”、图谋杀害皇太后,最终“轻躁忿肆,自蹈大祸”的考语了。
曹髦也是一个聪明孩子。当初即位时,“百僚陪位者欣欣焉”,都觉得总算能有个好皇帝罢。司马师私底下问锺会:“上何如主也?”锺会的评价不可谓不高:“才同陈思,武类太祖。”司马师当即作庆幸状:“若如卿言,社稷之福也。”——天知道是不是他的心里话……但锺会说的确是心里话,曹髦后来跑到太学去,向一帮儒生“请教”经文,难得业儒们理屈词穷,只好翻来覆去地拿“此皆先贤所疑,非臣寡见所能究论”、“非臣愚见所能逮及”、“古义弘深,圣问奥远,非臣所能详尽”来搪塞。至于武功,倒没有什么表现机会,不过被杀前“帝师溃散,犹称天子,手剑奋击”,也算是有胆略吧。
但是曹髦比起孙亮,似乎还是差了点。孙亮密谋之前,经历了长时间的准备,训练了自己的亲卫队,并且有步骤地除去孙綝的势力,最后功败垂成,的确令人惋惜;而曹髦的举动则更像小孩子耍起脾气来的心血来潮,先是没有找对帮手(就算王沈、王业忠心耿耿,他们俩也手无寸兵,根本起不了作用),再是明知大臣不肯帮自己,还要多此一举地“入白太后”,而没有看起知道自己意图的几个人来,使得司马昭提早作好了防备,最后便是过家家式的“帅僮仆数百,鼓噪而出”……当然,也许是司马家的势力太大,曹髦根本没有机会做什么事先的布置……
罗列了一大堆史实,也该对题目里两个人的关系作个发掘了。——其实粉简单:两个人是同一年死的……#¥·*#%¥……
孙亮比曹髦小两岁,不过早两年当皇帝,也早两年下台。本来孙亮年纪轻轻,卷土重来也未可知,不过在他之后终于过了把皇帝瘾的哥哥孙休自然也担心这一点,所以两年后,也就是曹髦被成济刺穿肚子的那一年,老是担着心的孙休干脆把孙亮贬为侯官侯,发配到蛮荒的闽地去,而孙亮也很知趣地死在了路上。
至于孙亮的死因,则是众说纷纭了。一种说法认为,时值深秋,草木萧瑟,万里无云的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孙亮痛感罪孽深重,于是自绝于人民。另一种说法是该故事的斧声烛影版,认为是孙休鸩杀了孙亮——当然胆敢这么想,那可是对咱们英明神武的皇上陛下的大不敬……


2004年3月3日星期三

是真名士自风流(1)华歆

一、小说史实

说到“毁人不倦”,其实不管是无心之毁还是用心去毁亦或拍马屁拍着了马腿,杀伤力都不是最大,那些在战场上拼杀的将领和他们身后的谋士,只要做过一两件出彩的事,自然不会被人忽略,而不被忽略,就意味着平反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纵使毛氏父子刻意丑化的阿瞒,也不用担心没有粉丝站出来揭发历史的真相,但若有人被同样的手法在鼻子上画块白,却又没有机会到前台流光溢彩亮个身段,那恶名可就难洗刷得紧了。
倘在演义的读者中开展个“三国十大小人”之类评选,估计华歆不仅稳当入围,而且很可能高踞三甲。也难怪,看看这段:

少顷,尚书令华歆引五百甲兵入到后殿,问宫人:“伏后何在?”宫人皆推不知。歆教甲兵打开朱户,寻觅不见;料在壁中,便喝甲士破壁搜寻。歆亲自动手揪后头髻拖出。后曰:“望免我一命!”歆叱曰:“汝自见魏公诉去!”后披发跣足,二甲士推拥而出。

还有这段:

帝曰:“谁敢弑朕耶?”歆厉声曰:“天下之人,皆知陛下无人君之福,以致四方大乱!若非魏王在朝,弑陛下者,何止一人?陛下尚不知恩报德,直欲令天下人共伐陛下耶?”帝大惊,拂袖而起,王朗以目视华歆。歆纵步向前,扯住龙袍,变色而言曰:“许与不许,早发一言!”

大概纵使对曹操“若天命在魏,吾为周文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者,也决计不会饶过华歆罢。
可是实际上,华歆不仅不是曹魏篡权的帮凶,甚至在曹丕受禅之后,因为“以形色忤时”,群僚都加官进爵了,只有他从相国改为司徒,降了半级,还惹得魏文帝老憋着一口气咽不下去。曹丕心底是想恶狠狠地质问一下华歆的,可是华歆为人严整,属于“帝王师”一类人物,曹丕毕竟有点忌惮,只好在过了很久后拐弯抹角去责怪陈群:“我应天受禅,百辟群后,莫不人人悦喜,形于声色,而相国及公独有不怡者,何也?”陈群回答得很乖巧:“我们曾经是汉朝臣子,就算心里高兴脸上也不敢表现出来呀,要不皇上您还会觉得我们恶心呢。”曹丕心里舒趟了许多,陈群于是得到重用。
至于华歆逮走伏皇后一节,来自于武纪所引的《曹瞒传》:

公遣华歆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匿壁中。歆坏户发壁,牵后出。

演义里用塑造蒋干的手法将这句话改装成了声情并茂的舞台剧。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不必以此来指责什么,不过我们知道,《曹瞒传》这个东东的可信度实在很值得怀疑。本来该书就是吴人专门作来诋毁曹操的,痛骂对方主脑的时候顺带刺一下原属孙吴一方半途投到曹魏去的华歆,也不难理解。

二、割席绝交

为了让读者了解华歆其人根不正苗不红天生就是个烂秧子,演义中相当恰到好处地插入了一段小故事,也就是管华之间的割席绝交。中国文化产生自单字基础上的排列组合,其铿锵有声变化无穷使得中国人对警句和“轶事”的热衷远甚于事实的辩明。比如小时候起床不叠被子,父母就会作语重深长状道:“古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时假如你告诉他们这句话只是无意义的狡辩进而长篇大论一番来解释扫一屋与扫天下的不兼容性或者说道陈蕃就因为被这么教坏了所以后来试图扫清天下的时候才功败垂成又或者宣称自己本来就没有天下大志是不是就可以不整理房间了等等等等,父母肯定要不耐烦起来,一脸的不可救药。不是因为你的话没有道理,只是你说的不是警句。同样,割席绝交的故事由于具有短小精悍、出人意料、“教育意义”强等要素在少儿教育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现在已经很难考证究竟是因为演义的流传使得该故事广为人知,还是因为该故事原本就广为人知因此老罗把华歆刻画成了小丑。如果是后者,更暗示了该故事与中国文化中集体无意识的某种暗合之处——这一点,留待下文再说。
该故事叙述的是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某天管宁和华歆在园子里锄地,锄啊锄啊瞎猫就撞上了死老鼠,地里露出来一块金子。这时管宁当作没看见接着往前锄,华歆则停了下来,“捉而掷去之”。第二件事,两人在房里读书,门外官府的仪仗队过去,华歆开小差溜出去看,回来时发现管宁已经把席子割开了:“子非吾友也!”……
故事就此完结,欧•亨利式的结尾留下余音绕梁。老师问:“小朋友们,知道这个故事讲了什么吗?”小朋友一起回答:“知道。上课不能开小差。”老师慌道:“不对不对,大家再仔细想想。喏,三土你来说说看,这个故事要告诉我们什么?” 三土站起来摇摇头不知道。老师就解释:“第一件事里,华歆被金钱诱惑,第二件事里,华歆被权力诱惑。所以管宁要和他绝交,因为不能抵制金钱权力的诱惑的人,是不值得做朋友的。” 三土弱弱地举手:“可是老师,第一件事里,华歆不是把金子扔掉了吗?也许是为了锄地方便呢?还有上课的时候,我们大家听到街上敲锣打鼓,全都会往窗外看,那我们是不是全都是坏孩子呀?”老师:“三土!居然和老师顶嘴!放学后留下来,把第二十一课抄写一百遍!”……
假如考试时问到这个故事的内涵,标准答案会是这样:

捉而掷之这个简单的动作却暴露了华对金钱的贪婪,将片金掷之这个动作是故意伪装对钱财的轻视。一捉一掷由无意识的表露到有意识的伪装,从他的行为变化细腻的刻画了他心理的变化,并揭示了他的人格特征。而后的二人同席读书,有乘轩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视,就更明显的暴露了华歆的浅薄与俗气。

结论是,华歆乃一介“德行卑污”的庸俗小人。
当一项制度渐渐影响到社会风尚,并对制度下的人造成异化后,事情的发展往往让人哭笑不得,汉朝举贤良方正的制度正是如此。儒生们读书不仅仅为了学问,更重要的是“养名”;再加上经过清议和党锢之祸以后,汉末士林的空气多少带了些偏执狂的味道,而百晓生们又时不时对天下人物来一番评比,儒生肩上的道德舆论压力之严苛也就可想而知。依照这样的标准,儒生仅仅在行为上清心寡欲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狠斗私心一闪念”,把潜藏人性深处的欲望本能连根端掉,才算修成正果。——当然,按照弗老爷子的说法,本能是端不掉的,只有使劲抑制,抑制;而且他还说,老这样抑制可不太好。不过咱们中国人不管这套,仍然对潜意识加以实时监控,一旦某天某个道德声誉名满天下的人不经意间流露出些许杂念,那么他这一生中的德行操守一定全都是伪装,所有修养、努力、善行全都是掩饰,而他事后表现出的愧意与悔改也必然是做作,因为——我们已经看穿了你的本质!华歆的遭遇正是如此,不论他是否因为意识到自己前一个举动的不应该而抛下了手中的金子,也不论他是否通过这件事发现自己的修为不够还应该加倍磨砺,又或者他的举动只是出自好奇而非贪欲作怪,……不论如何,他已经被定格在拾起金子那一瞬间,永远没可能逃脱销骨烁金的命运;而接下来的动作,也自然是“有意识的伪装”了。
“如果以心底有过的念头来定罪的话,每个人都应该下地狱。”我们在毫不吝惜地刻薄古人的时候,有没有平心想想:如果按故事里的标准,世上有几个人可以算是不“卑污”、不“浅薄”呢?
一脸道学相的管宁之不近人情,更让我觉着华歆的可亲可爱。那个偶尔有点小小的私心、却又为这不该有的念头羞愧脸红,以至有些手足无措的少年,那个能够摆脱此事的影响,依靠自己的努力博得“龙头”美称、誉列要同自己绝交的道学朋友之上的名士,那个此后一生中“淡于财欲”、“清不可及”,为时人敬重的长者,才算是生活中有血有肉的人哪。

三、出处之义

华歆遭人诟病的另一方面,在于他对“出处”的掌握上。儒家是相当看重这“出”、“处”二字的。这个词源于《易•系辞上》:“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出即出仕,处即退隐。《中庸》里“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也是讲这个问题。理论上说,士人要“出”,应该具备这么几个条件,首先名分上得解决,譬如不能跑到黄巾军啊梁山泊啊这些贼堆里入伙(当然要是这些人后来得了天下那就另当别论了,史官们自然会交代清楚),其次是“天下有道”,再者就是得显出身份,得君主执礼来求你,不能你巴巴儿去找人家。——当然这都是“理论上说”,对具体事件的解释那就五花八门了。
那么华歆被诟病之处在哪里呢?《三国志》里记载:

拜歆豫章太守,以为政清静不烦,吏民感而爱之。孙策略地江东,歆知策善用兵,乃幅巾奉迎。策以其长者,待以上宾之礼。

喏,问题出来了。如果严格按照“理论”的话,上面这段叙述中,华歆已经犯下了诸多错误。首先,当时汉室衰微,群雄并起,实在算不得“天下有道”,恪守出处之义的“龙腹”邴原、“龙尾”管宁都先后逃到了辽东,可是华歆偏偏留了下来;留下来也罢,偏偏还接受了朝廷的徵拜;接受就接受呗,偏偏又去了有袁术、刘繇、陆康、孙策、严白虎等势力争来斗去的淮南……好了,就算你政绩再好,人民再感恩戴德,这第一步你就走错了。接着,孙策来了。孙策何许人也?是攻打扬州刺史刘繇的人。刘繇是谁?是华歆的上司。而华歆居然奉迎孙策,这不又是一错么——凭你说迎孙策是为了城中百姓,凭你说他是汉朝的折冲校尉行殄寇将军,凭你说他“军令整肃,百姓怀之”,但别人要在这名分上找点茬子,还是有够难受的。第三点——也是最为严重的一点——,华歆居然自隳身份,“幅巾奉迎”!这可犯了读书人的大忌!孟子讲“三就三去”时,就把“礼”放在最重要的地位上。所谓礼,其实就是君主给你多大的面子,比如刘备一定要三顾茅庐,诸葛亮才肯出来,以此表明自己的身份;而《魏略》要给诸葛亮减价,也只需说“亮知荆州次当受敌……乃北行见备”——既然诸葛亮是主动求见刘备,他的身价也就跌下来了。华歆身为名士,不说三顾,怎么着也要等到孙策来拜会吧,反而幅巾奉迎,这不是给咱读书人丢脸吗?无怪乎孙盛要忿忿地骂道:

夫大雅之处世也,必先审隐显之期,以定出处之分,否则括囊以保其身,泰则行义以达其道。歆既无夷、皓韬邈之风,又失王臣匪躬之操,故挠心于邪儒之说,交臂于陵肆之徒,位夺于一竖,节堕于当时。昔许、蔡失位,不得列于诸侯;州公实来,鲁人以为贱耻。方之于歆,咎孰大焉!

在一般人眼里,读书人一旦表现出对功名的热衷,就是开始蜕变的兆头,而“功名”、“政治”、“权力”,又总是联系在一起的,故而急着出山的,总要比死活躲家里不肯出来的,人格低上一截。所以连裴松之也对“一龙”的座次疑惑不解:“臣松之以为邴根矩之徽猷懿望,不必有愧华公,管幼安含德高蹈,又恐弗当为尾”——还是受了文化传统的影响。
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尽管在他的眼里,狂者和狷者同样是不可或缺的人才,但鲁迅却尖锐地指出:在中国社会,后者往往要吃香得多,“有不为斋”遍地皆是,“进取轩”则找不到一个;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狂者比狷者难做人得多。纵观华歆的一生,积极出仕,并数次换主,这样的行为比起管宁单纯的“不为”的确令人难以理解。然而,从他担任豫章太守时的“为政清静不烦,吏民感而爱之”直到太和年间的奏疏:

夫兵不得已而用之,故戢而时动。臣诚原陛下先留心于治道,以征伐为后事。且千里运粮,非用兵之利;越险深入,无独克之功。如闻今年徵役,颇失农桑之业。为国者以民为基,民以衣食为本。使中国无饥寒之患,百姓无离土之心,则天下幸甚,二贼之衅,可坐而待也。

可以看出,华歆一生从政,莫不以人民的休养生息为要旨。世遭罹乱,名士们自然可以以“天下无道”为由拒绝出仕而显示自己的清白,可是大家都“独善其身”去了,那些饱受兵灾的百姓怎么办?从这个角度出发,我更欣赏华歆的做法,不计较生前身后的评价,而是努力寻找能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的途径——正因为如此,他才去董卓而归袁术,去袁术而归孙策,去孙权而归曹操。——当然,这些都并非无原则的投靠。前两次不必多说,最后一次在他离开东吴的时候,曾经对孙权说:

将军奉王命,始交好曹公,分义未固,使仆得为将军效心,岂不有益乎?今空留仆,是为养无用之物,非将军之良计也。

后来果然,尽管曹操征孙权以华歆为军师,但他却一个点子都没有出,颇像演义里所描写的徐庶的举措。
管宁固然值得景仰,华歆更加难能可贵。

四、华歆其人

《世说新语》中提到华歆的条目有四。除了“割席绝交”之外,一条说的是华歆治家以严,陈纪(陈群的老爸)治家以宽,但不论是宽是严,效果都很好;另外两条则是华歆与王朗之间的比较。一称:

王朗每以识度推华歆。歆蜡日,尝集子侄燕饮,王亦学之。有人向张华说此事,张曰:“王之学华,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远。”

另一称:

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已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

后一条在《华峤谱叙》中也有记载,只不过配角变成了其他人:

歆少以高行显名。避西京之乱,与同志郑泰等六七人,间步出武关。道遇一丈夫独行,原得俱,皆哀欲许之。歆独曰:“不可。今已在危险之中,祸福患害,义犹一也。无故受人,不知其义。既以受之,若有进退,可中弃乎!”众不忍,卒与俱行。此丈夫中道堕井,皆欲弃之。歆曰:“已与俱矣,弃之不义。”相率共还出之,而后别去。众乃大义之。

仅仅因为掉进井里就要弃之而去,未免太不近人情,似不如《世》中的记载可信。但不管真实情况是什么,在我看来,这件事情比起掷金块、开小差来,考核德行的说服力要大得多,毕竟——危难见人心。
因为管宁断交之事而“暴露”了“对金钱的贪婪”的华歆,实际上生活清贫、淡于财欲。当他受朝廷征召准备离开东吴时,送别的人络绎不绝,一共赠遗了几百两银子。华歆来者不据,照单全收,同时暗暗在每个人的礼物上加以标识,等到出发时,便将这些一一归还(后来管宁离开辽东时,也做了同样的事情)。此后在魏国,尽管位至三公,依然“家无担石之储”。
黄初四年,华歆向朝廷推举了管宁——这个曾经是他朋友、也曾经给他难堪的人,管宁得以离开辽东,回到阔别三十多年的中原。这一年,管、华二人已经分别六十六、六十七岁高龄了。明帝即位后,华歆又推荐管宁代替自己,曹睿没有答应。不知经过数十年世事沧桑,这时候的管宁,会如何看待华歆呢?

附:
陈群:“若华公,可谓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矣。”
《傅子》:“华太尉积德居顺,其智可及也,其清不可及也。事上以忠,济下以仁,晏婴、行父何以加诸?”
陈寿:“华歆清纯德素,……诚皆一时之俊伟也。魏氏初祚,肇登三司,盛矣夫!”

2004年2月5日星期四

离歌

吹牛的影子 陪我喝酒
提琴中间 纷落星斗
我忽然涌起来疲倦
 莫名的莫名的疲倦
面对么 于是选择逃走

那么我将忘了我的所有
也请你忘了我的所有
像年少时拾起火红色凤凰羽毛
那一瞬间孤独将骨髓浸透

我说看 沙尘暴你抬头
臜紫的太阳在
烟灰色的天空中印下一方借口

是的是的是的就当我已经
 无药可救
七根弦霎时 绷断的感受
而再次探入深秋的雾的手
触摸到冰凉的问候
谁在呜咽 灵魂轻轻颤抖

2004年1月6日星期二

随便说说《都柏林人》

1958年茅盾写的《夜读偶记》把西方文学分为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两种,认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整个是反现实主义的。这一套观念影响极大,造成了我觉得非常恶劣的后果。其不仅使得几代人对西方文学只知19世纪不知20世纪,更使我们对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关系产生了错误或片面的认识。相当普遍地,中国的论者总是下意识地把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作为截然分别的两个流派,作为界限清晰、互不相交的两个集合来考察。因此常常有类似如下的论断:

乔伊斯是二十世纪现代主义文学大师,他的《尤利西斯》则是现代主义文学的经典作品。然而对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以下简称《都》)是现代主义文学作品,还是现实主义作品,读者和评论家争议颇多,因而有必要探索《都》的艺术。

——这句话的隐含意思就是,一部作品要么是现实主义的,要么是现代主义的,决不可能既是现实主义又是现代主义。然而,现实主义是就作品的内容而言,现代主义则更多根据作品的手法分类,两者并非根据同一种标准对所有文学作品作出的严格归类,只是指称不同历史时期作家们创作时关注的不同角度而已。因此强问一部作品"是现代主义文学作品,还是现实主义作品",不正像追究一只猫"到底是黑猫还是会抓老鼠的猫"一样可笑么?

在我看来,乔伊斯的《都柏林人》便是一部从传统手法的现实主义向“现代主义的现实主义”(modernist realism)过渡的作品集。在题材和内容上,它是现实主义(而且是批判现实主义)的;在手法上,则是一部向现代主义方向摸索前进的“尝试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都柏林人》并没有呈现如《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尤利西斯》、《芬尼根的觉醒》中成熟、完整的现代主义手法与特征,而另一方面,却处处体现着乔伊斯在创作手法上的尝试与突破,并与后来的几部巨著形成了结构上统一的整体。
《都柏林人》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短篇小说集子——传统的短篇小说集一般都是作者所创作的全部短篇小说的集合,所采用的题材、揭示的主题和选择的场景等基本上都是各自独立、互不相干的;每一篇都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各篇在主题的阐发和拓展层面上看不出有多少内在的联系;篇目的排列顺序如果不是按照创作所完成的时序安排,就是按照编定者预先确定的某些意图来锁定的,如《海明威短篇小说集》、《马克·吐温短篇小说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等等。然而,《都柏林人》却有着与这些短篇小说集完全不同的结构特征。它是按照乔伊斯的创作思想、围绕着一个中心主题(central motif)组合而成。15个故事之间在主题的阐发上环环相扣、互相吻合,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使整部集子具有相当于一部长篇小说的内在逻辑架构,而每个故事似乎又成了长篇小说的一章。
这里有着巴尔扎克“人物串联”(reappearing figures)的影响,但更加明显的,则是乔伊斯自己的独特风格和创新。巴尔扎克的“人物串联”,仅仅是人物在不同作品中反复出现而已,并没有将其与整部作品集的内在结构联系起来。而乔伊斯则不同,他笔下的人物串联仅仅是表面现象,更重要的,是利用“counterparts”的手法,在整体结构上体现出了一种自觉性。——15篇作品中,《Counterparts》(我在这里仍然使用这篇作品的英文名。宗白的译本将其翻译为“无独有偶”(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沈东子则译作“副本”(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在我看来都不适合。实际上我的感觉是,该词具有相当强烈的不可译性,也就是说,在汉语里找不到对应的词语和语境来表达之)一文处于大致中间的位置,这不是偶然的。我猜测counterparts最初来自于乐理学,其内涵就是表达一种对应、对照、对比、对位……。因此,不仅仅是《Counterparts》一文中有着开篇与结尾意味深长的对照(这一点留待下文再说),整部集子更是围绕着处于中间位置的该文展开着前后的对照与呼应,形成了一条前后相扣的纬线,并和“童年→青少年→成年→社会生活”、“瘫痪→麻木→死亡→复苏”两条缠绕并进的经线,以及微结构上的对照呼应一起,编织成了错综复杂的网状结构。
所谓“纬线”,可以看见《姐妹们》和《死者》(即作品集的序曲和尾声),从人物到情节安排到象征意义,无不有着相当良好的对应关系;《死者》还和《偶遇》以及《阿拉比》关联——在《偶》和《阿》中,主人公梦想去冒险猎奇,而在《死者》中,男主人公童心未眠,依然想去闯荡天下;还有《伊芙琳》和《土》在表现女性爱情生活上的对应、《两个浪子》和《悲痛的往事》在表现男性爱情生活上的对应、《寄寓》和《母亲》在表现偏执的母爱上的对应,等等,这些都不是简单的“对应”,也不是简单的“对照”,只能用counterparts来表述作者的匠心,及其中所包含的音乐性(乔伊斯自己也声称,他想把“音乐和小说这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高度地统一起来,并使之“相互阐发”)。在更细微的层面上也是如此,如《伊芙琳》的主人公是一位胆小和纯真无邪的姑娘,紧随其后的《车赛之后》,主人公是位胆怯和朴实的小伙子,两人渴望新生活,但为自身的忧虑和恐惧所束缚,结果以失败而告终。随后的两个短篇也因主人公的性别不同而形成对照:在《两个浪子》中,两个无赖男青年欺负一位少妇;在《寄寓》中,两个女人设圈套欺负一个小伙子。成年生活的四个短篇分为两组:《土》和《悲痛的往事》同写单身生活,《一朵小云》和《无独有偶》同写婚后生活……
这种文本上的自觉性(应该注意的是,在哲学史上,20世纪初恰恰是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初现端倪的时期)无疑得到了交响乐结构的启发。乔伊斯的音乐天才在此得到了初步的展现,并最终光大于《尤利西斯》,成就了西方文学史上无可逾越的高峰。

乔伊斯的语言运用在《尤利西斯》中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都柏林人》虽然只是他试笔之作,却也是处处灵光闪现,令人瞠目结舌。而这其中,也蕴藏着他在现代主义手法发掘上的努力。在前面提到的《Counterparts》里,乔伊斯通过在整个故事中反复使用一个简单的词组the man,来达到一种强烈的间离(alienating)效果。按照传统的叙述方式,当作者要把故事中的人物,尤其是主要人物介绍给读者时,他总是要首先交代这位主要人物的名字、身份的。在《Counterparts》中:

—Send Farrington here!
Miss Parker returned to her machine, saying to a man who was writing at a desk:
—Mr. Alleyne wants you upstairs.

这是小说开头,法林敦被叫到上司艾莱恩的办公室接受训斥的场景。可是在接下来的场景里,“法林敦”这一名字再也没有出现了,叙述者代之以the man,并且反复使用了21次之多!这种反复带给读者的感觉是:在艾莱恩的办公室里,法林敦已经不是一个有名有姓的“法林敦”了,而仅仅是一个对于上司来说不需要姓名的小职员,仅仅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那个汉子”(the man)。在故事的中间阶段,法林敦被恢复了名字(22次),这也暗示着他在这一段故事中暂时获得了“重要性”。但随着故事的进展,到了最后,他的名字又不见了,身份也没有了。——这是从下面这一段开始:

A very sullen-faced man stood at the corner of O'Connell Bridge waiting for the little Sandy mount tram to take him home.

回到家中后,他再次成为了the man,并被反复使用了5次,和在办公室的场景恰好形成了“counterparts”。这样的对照,使得一个在外面受了气,回到家里拿孩子老婆撒火的猥琐男人形象跃然纸上,让人不禁联想起鲁迅笔下的方玄绰来。
然而遗憾的是,恰恰因为乔伊斯的独具匠心,使得他的语言在相当大程度上变得不可翻译。因为那是一个完美的整体,任何微小的改动和语境的变换都会对其造成伤害。前举《Counterparts》篇名的翻译即是一例。再比如在《两姐妹》中,老柯特想要组织语言描述弗林神父的死时:

—No, I wouldn't say he was exactly... but there was something *queer*... there was something *uncanny* about him. I'll tell you my opinion...
He began to puff at his pipe, no doubt arranging his opinion in his mind. Tiresome old fool! When we knew him first he used to be rather interesting, talking of faints and worms; but I soon grew tired of him and his endless stories about the distillery.
—I have my own theory about it, he said. I think it was one of those...*peculiar* cases... But it's hard to say...
He began to puff again at his pipe without giving us his theory.

显然老柯特想要表达点什么,因此在绞尽脑汁变换着字眼,却终究没有能说出什么“高见”。读其话如见其人。可惜中文的译本只是将这几个词翻译成了“怪”、“怪诞”(“怪里怪气”)、“怪(病)”,完全失却了这种味道。
又如《Counterparts》中:

The man glanced from the lady's face to the little egg-shaped head and back again; and, almost before he was aware of it, his tongue had found a felicitous moment:
—I don't think, sir, he said, that that's a fair question to put to me.
There was a pause in the very breathing of the clerks. Everyone was astounded (the author of the witticism no less than his neighbours) and Miss Delacour, who was a stout amiable person, began to smile broadly. Mr Alleyne flushed to the hue of a wild rose and his mouth twitched with a dwarf's passion. He shook his fist in the man's face till it seemed to vibrate like the knob of some electric machine:
—You impertinent ruffian! You impertinent ruffian! I'll make short work of you! Wait till you see! You'll apologize to me for your impertinence or you'll quit the office instanter! You'll quit this, I'm telling you, or you'll apologize to me!

法林敦的这句“妙语”,宗白的译本作:

“我认为,阁下,”他说,“问我这样的问题是不公平的。”

沈东子的译本作:

——我倒不这样认为,先生,他说,那句问话用在我身上倒是很适合。

前一个译本将“put to”的意思想得太简单了,后一个译本则完全将这个短语理解错了(或者是译本的语言太差产生了歧义)。法林敦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这句话不该你问我,倒该我问你才对(也就是说,把对方当傻瓜的不是法林敦,倒是艾莱恩先生自己吧)。——然而即使是译出了这话的意思,也没有办法给中文的读者带来“everyone was astounded (the author of the witticism no less than his neighbours)”的震撼吧?
此外,前文提到了“the man”在该文中的重要作用。可是在中文的译本中,无论把“the man”翻译成“那汉子”(宗白),还是翻译成“那人”(沈东子),都有失之毫厘之感。因为“那”在汉语里有很强烈的特指与强调的意味,使得乔伊斯竭力淡化其重要性的苦心无法得到体现。我觉得,不如省去“那”,单称“汉子”,倒更有味道一些。


2003年12月26日星期五

冬天的无题

我的世界水雾般的白裹紧了我
也许我该创造回声回声
唤醒贴着地面来去匆匆的精灵 在我脚边
偶尔听到呼 呼 呼
有汽车夹着尾烟逃离

是空旷的黑色的冬天
寻找什么 期待什么
(哦该把期待放在前头寻找留到最后)
有汽车夹着尾烟逃离

2003年12月9日星期二

死火的颜色

flyingflower:
问一个蠢蠢的问题:大家觉得“死火”是什么颜色?
就是鲁迅《野草》里的“死火”,一直觉得应该是青灰色的,更确切一点,接近冬天嘴唇冻得发乌的那种颜色。后来听老师在课堂上用《死火》作为例子大谈鲁迅的色彩感,很奇怪为什么他说死火是红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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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为什么提起“死火”,给人的直观感觉是青灰色的、嘴唇冻得发乌的颜色?
这倒不能完全怪道看书不认真。因为鲁迅在全篇文章里刻意营造的氛围,其实就是这样一种青冷的背景。
“高大的冰山,上接冰天,天上冻云弥漫”。“一切冰冷,一切青白”。“上下四旁无不冰冷,青白。”……“那冷气已使我的指头焦灼”,也渗着青冷的滋味。乃至最后的“冰谷四面,登时完全青白”。只有在这一片青白色的底子上,青灰色的空间里,才映得出纠结如珊瑚网的红影来。可以说,只有体味到了这青灰色,才能体味到红珊瑚般的炎炎。
而体味到青灰色,也必要在体味到彤红之先。就象我们走进冰谷,也一定先因一股寒气钻进骨髓而瑟瑟发抖,定下神来,才能注意得到映在冰壁上的死火的影子。

其次,死火的红究竟是怎么样的红?是“凄凄惨惨的红”?是“红宝石的颜色,精华内敛”的红?是“暗红”?是“火本来的颜色”的红?还是别的?
好象大家注意着《死火》中的青、白、红,却很少强调其中的另一种颜色(包括钱理群老师课上)——黑。
“尖端还有凝固的黑烟,疑这才从火宅中出,所以枯焦。”
七八年来,每当读到这一句,都有一种血脉贲张的感觉。
大红与大黑的组合,是我最爱的颜色。(说句题外话:因为这个爱上了AC米兰:)
同时,也是鲁迅最爱的颜色。——试看这几句:
“那鲜红的热血激箭似的以所有温热直接灌溉杀戮者”;
“四十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
“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
血色,浓黑的悲凉。
强烈的刺激和对比,不正有无限的“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在其中么?
……
死火的红,不是“凄凄惨惨”、死气沉沉的,也不是“精华内敛”、毫无锋芒的。而是有一种暗暗的力潜藏其中。被压抑着。挣扎着。那一缕黑烟,便是凝固住的欲挣脱的动作。——看那死火一经得到暖和,便“红焰流动”。
——“流动”。
死火的红,不是普通的火的颜色(那种杂着微黄的橘红色),也不是无法让人眼前一亮的暗红。这红色之上,的确已经蒙了一层雾白,使得乍看上去,那红似乎不甚彻底,仿佛冬日在窗外隔着毛玻璃看屋内的炉火,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映在冰的四壁,而且互相反映,化为无量数影,使这冰谷,成红珊瑚色”)。然而闭上眼,这红色却突然耀眼起来,大红,鲜红,艳红,血红,红得刺痛心脏。“他忽而跃起,如红彗星,并我都出冰谷口外。”这是踢倒炼丹炉,三昧真火的红。

最后,是否“即便是将死去的火,也应当是紅色”,也就是说,死火是不是将一直都是红的?有没有可能将来的某一天,终于成了青灰色——那种嘴唇冻得发乌的颜色?
“我愿意携带你去,使你永不冻结,永得燃烧。”
“唉唉!那么,我将烧完!”
“你的烧完,使我惋惜。我便将你留下,仍在这里罢。”
“唉唉!那么,我将冻灭了!”
这一段,小时候我一直无法理解:“冻灭”,那是怎样的一个过程?
但我后来知道:如果没有“我”来给它温热,死火顶上的黑烟,首先要渐渐地化开,从冰晶与冰晶的缝隙之间一点点飘散出去,大黑的颜色也越来越淡;随后是死火,朦胧越来越厚,彤红色越来越稀薄,青白的冰裹得越来越严实。终于有一天,死火成了青灰色。——那么,它冻灭了。
所以,现在的死火,其实是未死之火,或者不如说是“僵火”。若果等到它真成“死火”那一天,也就再不能带“我”出冰谷了。

2003年11月20日星期四

屯田(2)公孙瓒(中)

很多人都把界桥之战的失利作为公孙瓒政治生命的转折点,认为从界桥之战后,公孙瓒就从“英雄”变成了脓包。比如版面上转载的《老调重谈话赵云》就说:“界桥一战失利,而随后战局的发展对公孙瓚更不利……尽管中央政府后来派人进行了调解,这给了公孙瓚一个喘息的机会,但于战局无补,不意味着他能东山再起……以刘备之才当然看得出形势,他不会给公孙垫背”。这便是界桥之战给我们的一般印象。
然而这一战对公孙瓒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是否真如很多文章里所说的,公孙瓒从此一蹶不振?
在不同的史书、甚至同一本史书的不同部分里,对这件事也仍然有着不同的描述。还是先把这些都摘录下来:

A.《后汉书·孝献帝纪》:
a.(初平二年)十一月,青州黄巾寇太山,太山太守应劭击破之。黄巾转寇勃海,公孙瓒与战于东光,复大破之。
b.(初平三年正月)袁绍及公孙瓒战于界桥,【今贝州宗城县东有古界城,近枯漳水,则界桥在此也。】瓒军大败。
c.(初平四年九月)公孙瓒杀大司马刘虞。

B.《后汉书·袁绍传》:
a.(初平二年)其冬,公孙瓒大破黄巾,还屯盘河,威震河北,冀州诸城无不望风响应。绍乃自击之。瓒兵三万,列为方陈,分突骑万匹,翼军左右,其锋甚锐。绍先令曲义领精兵八百,强弩千张,以为前登。瓒轻其兵少,纵骑腾之,义兵伏楯下,一时同发,瓒军大败,斩其所置冀州刺史严纲,获甲首千余级。曲义追至界桥,瓒敛兵还战,义复破之,遂到瓒营,拔其牙门,余觽皆走。绍在后十数里,闻瓒已破,发赜息马,唯韂帐下强弩数十张,大戟士百许人。瓒散兵二千余骑卒至,围绍数重,射矢雨下。田丰扶绍,使漤入空垣。绍脱兜鍪抵地,曰:“大丈夫当前斗死,而反逃垣墙闲邪?”促使诸弩竞发,多伤瓒骑。觽不知是绍,颇稍引漤。会曲义来迎,骑乃散退。
b.(初平)三年,瓒又遣兵至龙湊挑战,绍复击破之。瓒遂还幽州,不敢复出。
c.(初平四年)天子遣太仆赵岐和解关东,使各罢兵。……三月上巳,大会宾徒于薄落津。闻魏郡兵反,与黑山贼干毒等数万人共覆邺城,杀郡守。……六月,绍乃出军,入朝歌鹿肠山苍岩谷口,讨干毒。围攻五日,破之,斩毒及其觽万余级。绍遂寻山北行,进击诸贼左髭丈八等,皆斩之,又击刘石、青牛角、黄龙、左校、郭大贤、李大目、于氐根等、复斩数万级,皆屠其屯壁。

C.《三国志·袁绍传》注引《英雄记》:
a.公孙瓚击青州黄巾贼,大破之,还屯广宗,改易守令,冀州长吏无不望风响应,开门受之。绍自往征瓚,合战于界桥南二十里。瓚步兵三万馀人为方陈,骑为两翼,左右各五千馀匹,白马义从为中坚,亦分作两校,左射右,右射左,旌旗铠甲,光照天地。绍令麹义以八百兵为先登,强弩千张夹承之,绍自以步兵数万结陈于后。义久在凉州,晓习羌斗,兵皆骁锐。瓚见其兵少,便放骑欲陵蹈之。义兵皆伏楯下不动,未至数十步,乃同时俱起,扬尘大叫,直前冲突,强弩雷发,所中必倒,临陈斩瓚所署冀州刺史严纲甲首千馀级。瓚军败绩,步骑奔走,不复还营。义追至界桥;瓚殿兵还战桥上,义复破之,遂到瓚营,拔其牙门,营中馀众皆复散走。绍在后,未到桥十数里,下马发鞍,见瓚已破,不为设备,惟帐下强弩数十张,大戟士百馀人自随。瓚部迸骑二千馀匹卒至,便围绍数重,弓矢雨下。别驾从事田丰扶绍欲卻入空垣,绍以兜鍪扑地曰:“大丈夫当前斗死,而入墙间,岂可得活乎?”强弩乃乱发,多所杀伤。瓚骑不知是绍,亦稍引卻;会麹义来迎,乃散去。
b.绍既破瓚,引军南到薄落津,方与宾客诸将共会,闻魏郡兵反,与黑山贼于毒共覆鄴城,遂杀太守栗成。贼十馀部,众数万人,聚会鄴中。……乃引军入朝歌鹿场山苍岩谷讨于毒,围攻五日,破之,斩毒及长安所署冀州牧壶寿。遂寻山北行,薄击诸贼(左发丈八)〔左髭丈八〕等,皆斩之。又击刘石、青牛角、黄龙、左校、郭大贤、李大目、于氐根等,皆屠其屯壁,奔走得脱,斩首数万级。绍复还屯鄴。
c.初平四年,天子使太傅马日磾、太仆赵岐和解关东。

D.《后汉书·公孙瓒传》:
a.瓒乃自署其将帅为青、冀、兖三州刺史,又悉置郡县守令,与绍大战于界桥。瓒军败还蓟。绍遣将崔巨业将兵数万攻围故安不下,退军南还。瓒将步骑三万人追击于巨马水,大破其觽,死者七八千人。乘胜而南,攻下郡县,遂至平原,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据有齐地。
b.绍复遣兵数万与揩连战二年,粮食并尽,士卒疲困,互掠百姓,野无青草。绍乃遣子谭为青州刺史,揩与战,败退还。
c.是岁,瓒破禽刘虞,尽有幽州之地,猛志益盛。

E.《后汉书·刘虞传》:
(初平)四年冬,(刘虞)遂自率诸屯兵觽合十万人以攻瓒。……虞遂大败……瓒追攻之,三日城陷,遂执虞并妻子还蓟,犹使领州文书。会天子遣使者段训增虞封邑……胁训斩虞于蓟市。……时旱埶炎盛,遂斩焉。

——分析以上的史料,可以得出几点结论:
1.公孙瓒破黄巾是在初平二年冬,破刘虞在四年冬(既然“旱埶炎盛”,想是《献帝纪》所说九月无误),“天子遣太仆赵岐和解关东”也在四年:这些都是无疑义的;
2.界桥之战,有归在二年的,有归在三年的,从文义上看,大概双方陈兵列阵是在二年冬,最后“瓒军大败”的战役则是在三年正月;
3.袁绍返回薄落津以及与黑山贼作战的时间有两种说法:《后汉书》称在四年,而且是“天子遣太仆赵岐和解关东”之后,且注明月份,言之凿凿;裴注引《英雄记》则称“方与宾客诸将共会”就听闻魏郡造反,并且“讨于毒”等事均在三年,也就是在“天子遣太仆赵岐和解关东”之前;
4.初平三年界桥战后公孙与袁氏之间的战争,记载不一:《后汉书·袁绍传》说“瓒又遣兵至龙湊挑战,绍复击破之”,且其后果是“瓒遂还幽州,不敢复出”,就象我们常想象的那样——公孙瓒被打“痿”了;而同书《公孙瓒传》中,公孙瓒在界桥之战失败后“还蓟”,袁绍的大将崔巨业“攻围故安不下”,退军时反被公孙大破,并且“乘胜而南,攻下郡县,遂至平原,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据有齐地”(直到初平四年被袁谭打败)——要知道公孙瓒发动界桥大战的目的恰恰就是据有青、冀、兖三州,按本传的说法,甚至是取得了部分的胜利而不是失败了;另外,同传中还说,他破了刘虞以后,“猛志益盛”,与“不敢复出”的说法恰成了鲜明对比。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
观《后汉书·刘虞传》,“瓒既累为绍所败,而犹攻之不已,虞患其黩武,且虑得志不可复制,固不许行,而稍节其禀假。……瓒乃筑京于蓟城以备虞。【京,高丘也,言高筑丘垒以备虞焉。解见献帝纪。】”其事当在界桥战后。“犹攻之不已”当是指“遣兵至龙湊挑战”。但公孙瓒并没有“遂还幽州,不敢复出”(《后汉书》“不敢复出”的考语估计来自于《三国志》中“以严纲为冀州,田楷为青州,单经为兗州,置诸郡县。绍军广川,令将麹义先登与瓚战,生禽纲。瓚军败走勃海,与范俱还蓟,於大城东南筑小城,与虞相近,稍相恨望”一段话。),而是因为刘虞“虑得志不可复制,固不许行”,而公孙瓒也意识到,要打败袁绍,必须先消灭和自己的地盘纠缠在一起的刘虞,因此首先“筑京于蓟城以备虞”,也就是瓒传中的“军败还蓟”。公孙瓒先在界桥战败,又受挫于龙湊,再在蓟城筑京,袁绍便以为公孙瓒“不敢复出”了,乃敢“遣将崔巨业将兵数万攻围故安”,谁知公孙瓒追击其后,“大破其觽”于巨马水,“乘胜而南,攻下郡县”,顺势夺取了青州。——这便是我所认为的事情发展的先后。《三国志·陶谦传》注引《吴书》中有一佐证:“(初平四年)曹公……乃进攻彭城……谦引兵击之,青州刺史田楷亦以兵救谦。”我们知道界桥战前田揩的“青州刺史”只是公孙瓒所封的虚职,如果没有在后来的确夺取了青州的话,《吴书》是不会把他称为“青州刺史”的。
那么,既然袁绍在界桥大败了公孙瓒,怎么会反被他“乘胜而南,攻下郡县”,以至连青州都丢掉呢?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袁绍当时无暇顾及青州局势。——这也就需要来看看“魏郡兵反”究竟发生在什么时候。
(待续)

2003年11月11日星期二

略论王小波与余华(4)

【内容()
文章还是写得简练的好,避免成为裹脚布,希望今天能把这篇东东结束掉。首先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宝树兄诘问的:“王小波笔下有哪些圆形人物?”二是关于情节铺展的一些看法。关于第一点,当时不加思索举了几个人物(“阿兰和小史,小孙,老大哥的老婆,红拂,毡巴”),后来一想,还是从头来说一说吧。
在上一篇里,我主要是通过几个方面来比较的:1.人物的性格(扁形和圆形),2.人物性格的转变,3.对次要人物的刻画,4.作者的道德关怀和态度。在后三点上,我的态度是很鲜明的:王小波给我的感觉好于余华。而对第一点,却忽略了对王小波的说明。我在前面有这样几句话:“人物的空洞化、符号化……甚至王小波的某些作品(尤以黑铁白银二集为甚,还有《三十而立》等等,但不是全部)也如此”,“爱德华·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里认为,小说需要几个要素……这样的观点也许稍为传统,却仍有借鉴的意义”。如果我现在要说阿兰、小史、小孙等等是圆形人物,并以此来论证这一点上王仍优于余,当然可以做到,但我对这样的想法还是不满意,总觉得似乎牵强,毕竟这些人物并不是他着力描写的人物,而且他们的“圆形”和福斯特所意指的并不完全相同。我想可能和通篇都是我自己的想法,却在这里“借鉴”了一个“稍为传统”的概念有关。所以我决定抛开“圆形人物”的概念,换作“圆形人群”来谈王小波(不知道这个说法有没有人提过?没有的话注册一下版权先)。需要说明的是,我没有读完余华的作品,因此无法用这个说法来分析他,因此以下不牵涉到两人的比较(即放弃上篇三个比较中的第一个),只算是对宝树兄的答复而已。
我已经说过,比起命运带来的苦难,王小波更关注心灵遭受的扭曲。从这个角度来看成人的世界,可以大致地分出两类人来,一类是对压抑保持着敏感,力图对抗和挣脱扭曲的人群,也就是“我们”,另一类则是“他们”。“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冲突,构成了小波笔下的主要风景,并在不同的作品里以不同的形式表现:阴阳两界,军代表和知青,“头头们”和下面的人,数盲、保安和技术人员,学院派和自由派等等。“我们”是少数(或至少不占多数),而他的主人公又总是“我们”中最敏感的一个,于是我们所看到的,总是一个玩世不恭的“王二”,他的最鲜明的性格,似乎总是保持在每个最吸引眼球的人物里,无论这个人物是工程师,数学家,小说家,历史学家,还是做豆腐的;让我们印象最深刻的,也是这些人所有的共同的性格;当我们回味这些人物时,首先想起的也是这样的性格,而不会去关注《黄金时代》里的王二和《未来世界·我的舅舅》里的王二,或者《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里的王二的不同。——这样就会产生一种感觉,似乎这些人物都是扁平的,只有这一种性格。然而,这是因为把这些人物看作一个人,而不是一群人的缘故。
我所说“圆形人群”,就是指从作者的作品群体来看,1.在一个“人群”中,每个个体(或更小的群体)除了保证具有这个群体共同的性格特征外,还各各表现出其独特性来(每个王二之间的不同,数盲与保安之间的不同,马大夫和办公室老太太的不同,×海鹰和老鲁的不同……),并让我们感觉到其在现实中的真实性和可能性(“我们可以记住姓颜色的大学生、老鲁、马大夫……并在生活中发现这样的人,可是谁能记住余华笔下的人物”),2.“人群”的划分不是截然的、非此即彼的,而是具有许多不同的中间形态,以及无法用这种方法进行评价的人物,比如小孙,小徐等等,有时在“我们”眼里他们是“我们”,在“他们”眼里是“小神经”之流,另一些时候在“他们”眼里是自己人,在“我们”眼里却是有着距离的“他们”,这些人往往明白扭曲的存在,又不那么敏感与痛苦(这也是生活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而很多时候,正是他们沟通着“我们”与“他们”,就像小孙是阴阳两界之间的桥梁一样),3.“人群”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相互流变的,“我们”在打击(强烈、明显的扭曲力)和销磨(难以察觉,然而更深刻的扭曲力)下可以成为“他们”(刘老先生、姓颜色的大学生……),“他们”也可以慢慢地“觉醒”而成为“我们”(比如小史)。——这样看来,只有把小波的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才能更深刻地感受到他脉搏的跳动,感受到他的反抗与挣扎。这也正是我所说的,王小波不可能去写“简约”的寓言,不可能“以极端的简约形式达成无限丰富的意蕴”。他需要篇幅,需要宣泄,需要表达。——事实上,真正以小说而非寓言的形式展现心灵史的杰出著作,无不是汪洋恣肆的长篇巨制——《尤利西斯》、《茫茫黑夜漫游》、《追忆似水流年》、《约翰·克利斯朵夫》,以及卡夫卡不可分割的作品全部……这些作品都是在福斯特的方法论(流行)之后出现的,也正是“圆形人物”所不适用的。
重申一遍,以上不涉及王小波与余华的比较,如果哪位高人不吝用我的“圆形人群”分析余华的话,不胜感激。另外我维持上篇另外三方面的比较:人物性格的转变以及次要人物的刻画,余华做得都不如小波;而他所谓“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的说法,也让我反感,并认为这影响了他的创作质量。现在请允许我结束人物方面的讨论,进入情节,简单地说上两句。
不知各位读《活着》的时候有没有感觉,《活着》与《阿甘正传》在结构与手法上存在巨大的相似。只不过阿甘是个幸运儿,在各种偶然性的眷顾下莫名其妙地获得了大家都做着的“美国梦”的成功,而福贵则是彻头彻尾的倒霉鬼,在老天的“贴身紧逼”下一步步失去周遭的一切。就像阿甘的故事感动了许多人,激励了许多人一样,福贵的“遭遇”当然很容易引起“震撼”,然而,我们的情感是最容易受到蒙骗的。如果情节不是靠矛盾产生的张力(王小波的作品里有人的本真和外在的压制之间的抗衡)来支撑其发展,而仅仅是一本记录天上几时掉下馅饼、几时砸下砖头的流水帐簿,那么我们透过作者的“记录”来看文本本身,这样的作品究竟具有多大的文学价值?在“感动”和“震撼”之后冷静下来,我们是否能体味到故事的真实感,以及由真实感带来的与现实世界的对比,咀嚼和反思?的确,表现命运施与人的不可逃避的痛苦也是文学的主题之一,可是即使命运的力量强到无法反抗,人在绝境中难道连一丝一毫的挣扎(仅仅是挣扎)都没有吗?连俄狄蒲斯都不安于顺从命运的摆布,而《活着》中却透露着“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的“超然”——其实是麻木。这样设计的情节,只能用“勉强”二字形容(具体理由前面几篇已经讲过多次,兹不赘)。比起《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便不是一本空洞的流水帐簿,只有作者把自己的情感赋予了故事中的人物,把生命的活力注入故事中的人物,把生活中现实而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移植到故事中,故事才具有延续和发展的内在动力,而不需要作者充当老天的角色,把一件一件“遭遇”填充到情节中去。除了许三观居然一路卖血到了上海(是不是?手头无书,记不真切了)这个太过浪漫主义的结尾之外,《许》的整体情节铺展比《活》强得太多。这一点上王小波比余华强。王的主人公经历的几乎都是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在这些小事中展现出张张弛弛来;纵使是遭到命运播弄而屈从的人,从反抗到麻木也有着自己的过程(比如刘老先生),而不是像《活着》那样,在福贵的叙述和“我”见到福贵之间有一个时间的断裂,略去了这一过程。以上说的是思想上的感染力,另外还有以前提到的一点,王小波的情节在语言上的感染力也是余华无法比拟的。
(完)


2003年11月8日星期六

屯田(2)公孙瓒(上)

其实,曹操并不是首先开置屯田的人。早于他的,是公孙瓒。
《后汉书》卷七十三中说:“兴平二年,……瓒遂保易京,开置屯田,稍得自支。”兴平二年,也就是公元195年。那一年里,吕布为曹操所败,仓皇投靠刘备;而刘备刚刚在糜竺的帮助下,从病死的陶谦手中夺到了徐州;袁术野心勃勃想要称帝,却又因畏惧曹操,迟疑不决;脱离了袁术控制的孙策,在江东大破刘繇,为将来弟弟的登基打下基础……两年前在界桥被麴义所败的公孙瓒,今番再遇这位克星,只好靠屯田打起持久战。而曹操是直到次年(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才“始兴屯田”的。
然而公孙瓒屯田的事迹,却不见于陈寿的《三国志》以及裴注。在《后汉书》里则是这样的记载:
“兴平二年,破瓚于鲍丘,斩首二万余级。瓚遂保易京,开置屯田,稍得自支。相持岁余,麴义军粮尽,士卒饥困,余众数千人退走。瓚徼破之,尽得其车重。是时,旱、蝗,谷贵,民相食。瓚恃其才力,不恤百姓。……”
从这段话看来,似乎公孙瓒开置屯田与麴义战倒是“恃其才力,不恤百姓”的表现,是“民相食”的原因而非结果,或至少时间上是在“民相食”之前而非之后了。如果仅从这一段话,我们真的可以象演义里的赵云那样长叹一声:“某曩日误认公孙瓒为英雄;今观所为,亦袁绍等辈耳!”公孙瓒最后的败亡也就不足为怪了。
然而为什么《后汉书》里有这段事实,而与范晔同时稍早的裴松之却没有提及呢?两人关于公孙瓒的材料都本于王粲《英雄记》,那么试来看看《英雄记》的原文如何?
《英雄记》原书已亡佚,所幸各书所引保存了部分。《太平御览》卷三五引《英雄记》:“幽州岁岁不登,人相食,有蝗旱之灾,民人始知采稆,以枣椹为粮,谷一石十万钱。公孙伯圭开置屯田,稍稍得自供给。”
这话和《后汉书》的意思显然大相径庭。看《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书》:“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馀,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萧条”,当时江淮以北皆然。联系到公孙瓒后来所说:“昔谓天下事可指麾而定,今日视之,非我所决,不如休兵,力田畜谷。”(《三国志》本传)他显然与袁绍、袁术等将自己的政治野心摆在民生疾苦之上的军阀不同——因此《英雄记》所载当更为可信。
于是我们发现,在所谓“正史”(即非演义)里,对公孙瓒屯田一事就有了三种态度。一是王粲的褒扬,一是范晔的诋毁,一是裴松之的不置一辞(陈寿是因掌握史料太少之故,故不论)。而范晔的诋毁是从王粲的褒扬改易数字而来。梁启超说过,二十四史其实就是“二十四姓家谱”,史官们的态度当然不能轻信。更何况“一为文人,便未足观”,三书不同的态度,使我们产生了一种好奇,想看看在《三国志》与《后汉书》对公孙瓒的通篇贬抑之下,所隐藏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公孙瓒究竟是怎样一个人,是英雄,还是脓包?而两书究竟为了什么原因,偏偏对他多有贬词?
公孙瓒的出身与袁绍有相似之处,即都是庶出。(《后汉书》瓒传:“家世二千石。瓒以母贱,遂为郡小吏。”)在“子以母贵”的时代,这可是从政的致命弱点。不同的是袁绍明白自己这一政治资本的不足,因此想方设法加以弥补,“好游侠”,“坐作声价,好养死士”,“不妄通宾客,非海内知名不得相见”,试图在名士之间建立自己的声望。饶是如此,还常常受到嫡出的袁术的嘲笑,乃至兄弟反目。公孙瓒没有“四世三公”的家世背景,又地处辽西,没有机会交结“海内知名”,在“衣冠子弟”们眼里自然更不是东西。在当书吏时他表现出了自己卓越的才华(“白事常兼数曹,无有忘误”),以至于太守惊奇之下,不仅把他推荐到当时享有盛誉的卢植门下学习,还把自己的女儿也许配给了他。入卢植门下,本来是一个极好的和“名士”们交结的机会,但是以他后来的经历来看,他并没有和他们搞好关系;具体情形如何,由于史料缺乏,也就不得而知了,但分析公孙瓒的性格,他少年时一定是受不得别人对他出身的一点侮辱,也看不起文人们的夸夸其谈无所作为,而名士们对辽西来的、庶出的郡小吏,自然也是白眼相加。双方的关系越搞越僵。
前面所引《后汉书》“瓚恃其才力,不恤百姓”一句话后面,跟的是另一句考语:“记过忘善,睚眦必报”。所谓“睚眦必报”的表现是什么呢?是“州里善士名在其右者,必以法害之。常言‘衣冠皆自以职分富贵,不谢人惠’。故所宠爱,类多商贩庸儿。”——这一段话也是从《英雄记》简省而来,不如来看看原文(裴注引):“《英雄记》曰:瓚统内外,衣冠子弟有材秀者,必抑使困在穷苦之地。或问其故,答曰:‘今取衣冠家子弟及善士富贵之,皆自以为职当得之,不谢人善也。’所宠遇骄恣者,类多庸儿,若故卜数师刘纬台、贩缯李移子、贾人乐何当等三人,与之定兄弟之誓,自号为伯,谓三人者为仲叔季,富皆巨亿,或取其女以配己子,常称古者曲周、灌婴之属以譬也。”而陈寿所加的考语则是“瓒遂骄矜,记过忘善,多所贼害”。
上面这段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公孙瓒的执政方针是压抑“州里善士”、“衣冠子弟”,抬举“商贩庸儿”;二,三书作者对此事态度不同——《英雄记》里表露出的贬抑只有“所宠遇骄恣者,类多庸儿”,对“抑使困在穷苦之地”没有明显的褒贬(也许是春秋笔法吧,非我所知);到陈寿,有了“记过忘善”、“多所贼害”二句;而在范晔笔下,“记过忘善”不变,添了一句“睚眦必报”,“‘多所’贼害”成了“‘必’以法害之”,前面还加上了“不恤百姓”等完全违背王粲本意的话。顾颉刚说,中国的古史是层累地发生的,那么,史书中的“积毁销骨”、“人言可畏”不也是层累地发生的么?
史书问题暂且搁下,来看看公孙瓒的执政方针。前面猜测,公孙瓒和名士们之间已经有了一种互相鄙视的态度。到初平二年(191年)时,公孙瓒拜奋武将军,封蓟侯,终于得以脱离刘虞的辖制,在幽州发展自己的势力。这时,他能否改变对名士的态度,重用他们呢?
不行。因为在这块地盘上还有刘虞,他前期的主要对手。刘虞是东海王之后(和刘备同是“皇叔”,不过要正宗多了),祖父是光禄勋,父亲是丹阳太守,出身比公孙瓒好得多。公孙瓒要和刘虞争夺那些衣冠子弟,肯定是吃力不讨好。这种无奈再加上他的“童年经验”,造就了他的政策:放弃大家世族,倚重下层民众。汉季史书中的“百姓”,往往是指大家世族及其部曲,“百姓怨之”,和真正的百姓未必沾边;另外,当时某些职业是算不得“良民”的,比如商贾、小手工业者等等,也就是公孙瓒所“宠遇”的“庸儿”。公孙瓒出身贫寒,和这些人自然有共同语言。另外还有一个很现实的考虑——其他军阀可以从大家世族得到经济支持,公孙瓒没有了这一财政来源,怎么办?只好求助于家产丰厚的大商贾。这恐怕也是和李移子、乐何当结拜的一个缘由吧。——当然,事隔久远,这些都只能是猜测而已。
(待续)

2003年11月3日星期一

屯田(1)缘起

建安元年,也就是公元196年。
这一年里,曹操做了两件事,从而改变了群雄割据局势的走向。这两件事,一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二是大兴屯田。
“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事,渊源已久。早在战国时候,司马错和张仪就曾在秦惠王面前对伐韩伐蜀的利弊进行过一番争辩。张仪主张伐韩,认为“临二周之郊,诛周主之罪,侵楚、魏之地。周自知不救,九鼎宝器必出。据九鼎,桉图籍,挟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听,此王业也。今夫蜀,西辟之国而戎狄之长也。弊兵劳众,不足以成名;得其地,不足以为利。臣闻‘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而王不争焉,顾争于戎狄,去王业远矣。”司马错则认为“欲富国者务广其地,欲强兵者务富其民,欲王者务博其德”,而“劫天子,恶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不义之名,而攻天下之所不欲,危”。惠王听从了司马错的建议,起兵伐蜀,后来秦国在蜀地垦农田,修水利,作为补给军要的大后方,从而“益强富厚,轻诸侯”,成就了一番霸业。
司马错的话,其实就是说,“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件事,大家都想干,可是大家都不敢干,因为只要一动手,立马成了出头鸟,成了全天下眼红和讨伐的对象,实在是吃力不讨好。
事实上也正是这样。自打“乱天下者必何进”之后,“挟天子”的事,董卓做过,李傕做过,杨奉做过,可是他们的下场又如何?曹操打出天子这张牌,自有他的考虑,也自有好处在,但决不会是成就霸业的决定因素。
关键,是屯田。
《三国志》里说:“陶谦死,太祖欲遂取徐州,还乃定布。彧曰:‘昔高祖保关中,光武据河内,皆深根固本以制天下,进足以胜敌,退足以坚守,故虽有困败而终济大业。将军本以兗州首事,平山东之难,百姓无不归心悦服。且河、济,天下之要地也,今虽残坏,犹易以自保,是亦将军之关中、河内也,不可以不先定。……’”演义里据此把建议曹操屯田的功劳算到了荀彧的头上。事实上未必如此。荀彧信中所提到的高祖、光武之事,诸葛亮在隆中对里也曾提起,似乎也常常挂在别的谋士嘴边(这一点倒没有查查书,但印象中是有的)——也难怪,一个是开国老祖,一个是中兴大帝,两人的事迹当然是要耳熟能详的了,作为例证来说理,一定也是滥得毫无新意,曹操未必会因为荀彧提到这两人而“顿悟”成功秘诀。
武帝纪中有这样一句话:“建安元年……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然而书中枣祗无传,韩浩只附在夏侯敦后说了一句“以忠勇显”。若非裴注,我们简直要忘掉这两人的存在,遑论他们的功劳了。而即使在裴注中,也找不到两人当初是如何劝说曹操兴屯田的(只有“魏书曰:韩浩字元嗣。……时大议损益,浩以为当急田。太祖善之,迁护军”,枣祗的功劳则是在于确定屯田实施中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只能根据曹操自己的话来推断当时他们是怎么论证“当急田”的好处的。
武帝纪注引王沈的《魏书》说:“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馀,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萧条。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於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灭群贼,克平天下。”
这段话里,有一个很可注意的地方,即曹操所举的两个例子,并不是当时人所常称道的“高祖”、“光武”,而是“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这两个例子,在全本三国志里,也仅此一处提到而已。很可能,韩浩等人就是凭这两句话打动了曹操,曹操也才想起引用这两个例子来。
“秦人以急农兼天下”,也就是司马错的提议(当然商鞅的变法也有关系)了。至于汉武帝的屯田,则需要做一个说明。
《史记·匈奴列传》:“是后匈奴远遁,而幕南无王廷。汉度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稍蚕食,地接匈奴以北。”然而事实并不这么简单。
《汉书》卷六十九(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九)中有这样的记载:“时,羌降者万余人矣。充国度其必坏,欲罢骑兵屯田,以待其敝。作奏未上,会得进兵玺书,中郎将卬惧,使客谏充国曰:‘诚令兵出,破军杀将以倾国家,将军守之可也。即利与病,又何足争?一旦不合上意,遣绣衣来责将军,将军之身不能自保,何国家之安?’充国叹曰:‘是何言之不忠也!本用吾言,羌虏得至是邪?往者举可先行羌者,吾举辛武贤,丞相御史复白遣义渠安国,竟沮败羌。金城、湟中谷斛八钱,吾谓耿中丞,籴二百万斛谷,羌人不敢动矣。耿中丞请籴百万斛,乃得四十万斛耳。义渠再使,且费其半。失此二册,羌人故敢为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是既然矣。今兵久不决,四夷卒有动摇,相因而起,虽有知者不能善其后,羌独足忧邪!吾固以死守之,明主可为忠言。’遂上屯田奏”。
由此可见,连上个屯田奏都是困难重重。究其原因,乃因为这个想法太新异了,和当时常规的思维大不相容。后来公孙瓒实行屯田,在史书中却大遭诋毁;曹操兴屯田,底下也有一干谋士反对。
但又可以发现,赵充国所说的每句话,都正中曹操的下怀:“羌降者万余人”“度其必坏”,和曹操收编了三十万青州兵却不知如何安置的情况相同(关于青州兵,且留待后文再说);“臣所将吏士马牛食,月用粮谷十九万九千六百三十斛,盐千六百九十三斛,茭藁二十五万二百八十六石。难久不解,繇役不息”,而公元192195年间,蝗灾不断(公孙瓒与袁绍之战、曹操与吕布之战,都曾因蝗灾而罢兵),军饷问题,也正是曹操(以及其他多数军阀)的心病。曹操是熟读班书的,只要有人点到汉武屯田之事,自当明白。更何况赵充国在《屯田奏》的末尾,已经把“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说得一清二楚:“步兵九校,更士万人,留顿以为武备,因田致谷,威德并行,一也。又因排折羌虏,令不得归肥饶之地,贫破其众,以成羌虏相畔之渐,二也。居民得并田作,不失农业,三也。军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岁,罢骑兵以省大费,四也。至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谷至临羌,以示羌虏,扬威武,传世折冲之具,五也,以闲暇时下所伐材,缮治邮亭,充入金城,六也。兵出,乘危徼幸,不出,令反畔之虏窜于风寒之地,离霜露疾疫瘃堕之患,坐得必胜之道,七也。亡经阻远追死伤之害,八也。内不损威武之重,外不令虏得乘间之势,九也。又亡惊动河南大开、小开使生它变之忧,十也。治湟狭中道桥,令可至鲜水,以制西域,信威千里,从枕席上过师,十一也。大费既省,繇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高明的政治家,其高明就在于知道如何将前代的经验运用于现世之中,以获得最后的成功。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