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法伊尔阿本德,《反对方法——无政府主义知识论纲要》,周昌忠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本文凡引用自该书的,将直接在文中标出页码。】
一
费耶阿本德的《反对方法》一书从意图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a)
从“导言”到第3章,以及第5章到第16章,主要论证对科学研究进行方法论的“逻辑重建”之不可能,并且由于“在科学哲学家所‘重建的’检验法则和科学家在实际研究中所应用的程序之间有着一种十分明显的差别”(p.134),因此假如把科学哲学中诸如“归纳-确证”、“猜想-反驳”、“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这样的方法论模型应用到实际的科学研究中去,势必要阻碍科学事业的进步;
(b)
第4、17、18章讨论的是“文化相对性”问题主要对科学与其它“生活方式”进行比较,认为科学本质上是与神话、宗教相同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的取舍应当让个人去决定”(p.255),甚至必要时可用“政治干预”来“克服科学沙文主义”(p.24)。
如果用那个著名的口号来概括,则(a)部分论证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即在坚持某一科学理论与否的问题上)“anything goes”,而(b)部分则论证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进行选择时“anything goes”。
本文只将注意力放在意图(a)上。在这部分中,费氏否定了科学哲学中逻辑学进路(或方法论进路)的可行性,而这一否定是通过历史学的办法完成的。其中第6~16章是意图(a)的核心,也是全书的主干部分(中译本全书共269页,第6~16章占146页,第17章占64页),其论证方法是对“伽利略支持哥白尼主义”这一案例进行历史考察;其它历史案例散见于第3、5、17章。本文则试图更进一步,以费氏的这部分论证为例,质疑其所体现的、科学哲学的历史学进路。
【蒋劲松认为,费氏的许多激进观点都只是一种“修辞学策略”,并非其本意所在(蒋劲松,“反面论证的治疗性理论:无政府主义认识论的再认识”,《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蒋的这一论断至少不适用于意图(a)——对于(a)部分的观点,费氏明确声称:“我决不接受……对我的话所作的‘宽厚的’解释。我的论证远比这解释有效”(p.90)。反过来,无论(b)部分是否确如蒋氏所言只是“反面论证的治疗性理论”,均不影响本文的讨论。】
二
历史学进路无疑来自于“库恩转向”。一方面,在这之前,科学哲学讨论更多的是概念分析、逻辑重建、词项归类等等问题,而50~60年代以后,文本的引证、历史情境的重构则成为了科学哲学著作中的主干内容;另一方面,库恩以前的科学史/科学思想史作者,如柯瓦雷等,关心的是“科学思想如何演变”、“科学如何发展而来”,勾勒关于“the becoming of science”的线索,而库恩则试图考察历史给出“being”:“科学是什么”、“什么是科学的本质”,并认为这一追问只有通过历史学方法才能达到。所以如今有一种常见的说法:“通过对16~17世纪科学革命的了解,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把握科学的本质。”
但是这一方法至少存在三方面可疑之处——并且在《反对方法》中均有所体现。
三
可疑处之一,是对“科学革命”阶段与“常规科学”阶段进行案例考察时的不平衡性。《反对方法》中所考察的科学史案例计有:哥白尼-伽利略天文学、开普勒-巴罗-牛顿光学、热力学第二定律-布朗运动、狭义相对论-洛伦茨解释、广义相对论、哥本哈根解释-隐变量解释,无一不与16~17世纪、19世纪末~20世纪两次重大科学革命有关,而库恩作为“常规科学”示例提到的“卡文迪许仪器”、“阿特伍德机”、以及“为了处理两个以上互相吸引的物体的运动以及探讨受扰动轨道的稳定性”而殚精竭虑的欧洲数学家们【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pp.28~29】等等,则完全没有提及。——不仅《反对方法》一书如此,在其它科学史的论著中,也是关注科学革命远远超过常规科学。另外,即便是在库恩本人那里,对常规科学也是一笔带过,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阐释“不可通约性”等概念上。
科学哲学家/科学史家们在兴趣上的倾斜,可能由这样几种看法导致:科学革命的戏剧性带来独特的魅力,而常规科学过于乏味;对科学革命的不同解释是不同理论的核心所在【如:“无论是波普尔的判决性实验还是库恩的科学革命其实都是神话:通常发生的情况是进步的研究纲领取代退化的研究纲领。”见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兰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P.8】,而常规科学对理论的建构无足轻重;研究科学革命容易出成果,而常规科学则难以下手……但是,无论何种看法,实际上都忽略了这样的问题:
——对“科学革命”案例的考察,是否可以代替对“科学”的考察?
这个问题可以做如下置换:当我们问“什么是科学的本质”时,我们所要问的究竟是什么?“科学革命”是否使我们通达“科学”的本质?“科学革命哲学/科学革命史”是否等于“科学哲学/科学史”?“常规科学”真的是无足轻重的吗?我们所谈论的“科学”,究竟更应该是“科学革命”,还是“常规科学”?……
当运用历史学方法考察科学时,一个未经反思的“缺省配置”便是:我们所谈论的“科学”,更应该是“科学革命”,而非“常规科学”。譬如拉卡托斯倡导以典型历史实例进行案例研究,但是,何谓“典型”?——这个词恰恰可以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义上使用:
(1)
“典型”意味着排除了附加的“偶性”干扰,因而可以更明晰地反映本质;
(2)
“典型”意味着容易被拣选,而这一“容易”又由于其“出类拔萃”、与常态不尽相符。
【譬如我们在对某甲的表彰会上说,某甲“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是当代党员的典型和榜样”时,言下之意显然是,当代的大多数党员并不坚持共产主义理想,这时我们是在意义(2)上使用“典型”一词;而如果我们说“当代党员已经不再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了,某乙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我们是在意义(1)上使用“典型”一词——而这时我们也已经预先知道了“当代党员(的常态)如何”。如果试图以某甲作为“典型案例”来说明“当代党员的本质”,必定会得出“天下太平”的错误结论。对本质的通达,只有通过把握常态(即意义(1)下的“典型”)才得以可能。】
在使用意义(1)之前,我们必须已经明白了什么是本质,什么不是本质而只是偶性,因此,当我们试图“通过典型案例”得知什么是科学的本质时,我们显然并非(也无法)在意义(1)下使用“典型”一词。而当“典型”作为意义(2)被使用时,我们发现:一个事物越是“典型”,便距离常态越远——那么,通过考察典型案例而通达到的“本质”,究竟是不是真正的“本质”,就是很可商榷的问题了。
不过这一质疑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得到应对。库恩认为,政治革命与科学革命的类似“不仅适合于像哥白尼天文学革命和拉瓦锡化学革命那样重大的范式转换,也同样适用于像发现氧气和X射线这样只涉及发现一个新现象的小得多的范式转换,尽管得承认把后者也称之为革命有些牵强”【《科学革命的结构》,p.85】。再推而广之,可以勉强地认为,每一个理论的提出,都导致一次或大或小的革命,这样的话科学革命将不再是偶发事件,而是“天天革命”的常态。于是刚才的质疑便可以转化为:(1)对大的、“典型的”科学革命的考察得到的结论,能否适用于经常发生的、小的、不起眼的“革命”;(2)对科学中“提出理论”的考察,就科学的“本质”而言是否优先/重要于对“发现事实”(“解谜”)的考察。这两个问题倒是有可能解决的。
四
第二个质疑是对16~17世纪科学发展的过分关注和对“后17世纪科学”(p.173)相应的忽略引起的误导。这一质疑看似可以归并到上一个质疑中,实则不然。比较费氏对伽利略案例的使用和量子力学-相对论案例的使用可以发现,有几个对他来说相当重要的论点,只能通过伽利略案例获得,而一直没有用19~20世纪的案例加以论证。如:
(1)
坚持一种理论而非另一种理论,并非如“维特根斯坦、汉森或其他人”【这“其他人”当然也包括费氏的论敌拉卡托斯在内——“不论逻辑学家证明有矛盾,还是实验科学家对反常的判决,都不能一举打败一个研究纲领”,因为“在多数(即便不是全部)存在着两个竞争理论的情况下,两个理论同时都受到反常现象的影响”;既然两个纲领可以掌握着不同的证据,当然“保卫被击败的纲领的某些后卫战(甚至在所谓的‘判决性实验’之后)是完全合理的”,见《科学纲领研究方法论》p.156、p.177、p.184】所认为的“起因于证据本身的差异”,而完全是由于“对现有证据的无动于衷”(p.106以下)。
——日心说的提出符合这种说法,但无法证明相对论或量子力学是在没有任何现有证据的支持下提出的(而实际发生的事情恰恰支持相反的结论,如果没有“反常”的出现与支持,根本不可能有相对论或量子力学的提出);
(2)
“对新思想的归顺将不得不借助论证以外的手段促成。它的实现将不得不依赖非理性的手段,诸如宣传、情感、特设性假说以及诉诸形形色色偏见……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一个新的世俗阶级的兴起变得如此重要”(p.123)。
——前半句虽然与库恩有关范式间选择的看法类似,实则对非理性因素作用的强调远远超过了库恩(库恩只是说,“为了知道科学革命是如何实现的,我们不但要考察自然现象和逻辑的推动和影响,也要研究那些在各特殊的科学家共同体中有效的说服论辩技巧”【《科学革命的结构》,p.87】);后半句则明显只适用于伽利略时代而非爱因斯坦时代。
“专业化”是理解对16~17世纪过分关注导致对科学本质的误解之关键所在。默顿指出,“只是在经过一段特征性的长期发展之后,各种社会的体制包括科学体制,才会获得一种程度可观的自主性”,而“科学正处在体制化的过程中”与“科学已彻底体制化”这两种“事态”是完全不同的【罗伯特·金·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范岱年等译,商务印书馆,2002,pp.3~4】;海德格尔也认为16~17世纪的科学革命与后来的科学革命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近现代科学的本质不在于以经验为基础,而在于其数学因素或数学筹划”,“数学因素在古代和中世纪还没有达到完全的支配性地位,但是自文艺复兴以来,它迅速上升为近现代形而上学的根本特征”【李章印,“海德格尔对科学与哲学关系的思考”,《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年第6期】,“筹划”构成了现代与前现代的本质区别——这样的情况当然只能发生一次(造成“后17世纪科学”与之前“科学”的区别),而以后的科学革命则不再具有这样的作用;甚至库恩的“前科学-科学革命-常规科学-科学革命-……”的链条也提示了“前科学”的唯一性——“前科学-科学革命”的“科学革命”与“常规科学-科学革命”的“科学革命”能否简单地等同?
许多历史学进路的研究者恰恰忽视了这个问题,他们通过研究16~17世纪的科学得出一个个关于科学“如何”与“应该如何”的论断(就如《反对方法》或许多科学史论著所做的那样),而没有考虑到,本质应该在当下寻求,科学只有作为体制化、专业化的科学,才得以成为现在的科学与将来的科学;向体制化之前或“体制化的过程中”的科学追问“科学的本质”,只能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
前述对非理性手段作用的夸大就来自于此,由于哥白尼-伽利略案例的巨大影响,使得人们以为,非理性的手段才是从旧范式向新范式的转换的决定性因素——“无知或懒散又是极大的幸事”,“正是同时代人的这种思想麻木,使伽利略获得如是的成功”(p.93)等等。事实上这样的“无知”、“懒散”和“麻木”只能出现在尚未专业化的共同体之中。因此,对16~17世纪的过分关注可能使我们通达“前科学”的本质,却很难说能对把握“科学”的本质有所裨益。
五
在提出第三个质疑之前,先看费耶阿本德的这段话:“无知、冥顽不化、依赖偏见、撒谎等都决不阻碍知识前进,相反,凡此种种都是科学的必要前提”(p.227)。——这里他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历史学方法可以证明,对于科学而言什么是“必要”的。但这一观点可以成立吗?
当我们论证A是B的必要条件时,无非是使用两种方法,一是逻辑分析,如“某甲活着”是“某甲在说话”的必要条件;二是事实归纳——为了保证归纳的可靠性,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如“重复实验”和“设置对照组”等等。但是,这些保证可靠性的措施恰恰是历史学考察无法采用的,因为历史只发生一次,而且只能发生一次。历史学方法所给出的只能是“历史上发生的情况”,“这并不见得就使它成为不可或缺的条件”【《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p.14。这是默顿面对“内史论”派的质疑时所做出的让步。事实上,同样的质疑完全可以用于“内史论”派自身:如何证明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对哥白尼革命而言是“不可或缺”的,而非仅仅是“历史上发生的情况”?等等】。
六
综上,历史学进路在预设上存在着三方面的困难:(1)历史学方法必须从典型案例入手,导致重视科学革命而忽略常规科学,已经预设了科学革命比常规科学更能反映科学的本质;(2)当今的历史学研究过多地关注16~17世纪科学革命,将适用于那段时期的描述作为科学的本质,而忽略了前现代与现代的区别、体制化过程中的科学与体制化之后的科学的区别、前科学与科学的区别;(3)历史学所给出的只能是“描述”而不是事件的必然性,但是,如何从仅仅是历史事件的描述通达科学的本质这样一个困难却完全受到了忽略。
历史学进路取代了逻辑学进路,但是从费氏的例子看来,其自身也问题重重。于是接下来要问的是:能够取而代之的新进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