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日星期二

评《刘备再入汉中与关羽失荆州之关系考——<千秋遗恨隆中对>补证》

  我不是史论组的评委,这几天正好也忙,没有时间关注这里,到今天才能稍就杨文理兄的大作发些议论,还请各位不吝赐教。
  不同于杨兄下面那篇作品,本篇是纯粹的“观点-论证”型史论文,作者观者面对的问题都相对简单些,作者提出一个颠覆史传观点,于是需要寻找新材料加以证明;观者倘若不同意作者的新观点,所须做的就是证明作者找到的材料并不足资。
  那么杨兄本文提出的、能够支持新观点的新材料是什么呢?无非有二:其一,是《三国志·廖立传》所载廖立言语:“军当远出,卿诸人好谛其事。昔先帝不取汉中,走与吴人争南三郡,卒以三郡与吴人,徒劳役吏士,无益而还。既亡汉中,使夏侯渊、张郃深入于巴,几丧一州。后至汉中,使关侯身死无孑遗,上庸覆败,徒失一方”;其二,是《元和郡县志·山南道三》所载:“蜀先主遣诸葛亮出骆谷,戎兴势山,置烽火楼,处处通照”。且让我们看看这两点是否成立。
  关于第一点材料,杨兄论述道,『廖立虽“诽谤先帝”,然其论史实,若夏侯渊、张郃之入巴,大略合当,不过在评论之时耍些倒果为因,攻其一点之类的花样罢了。且听众系朝廷重臣,昭烈帝行踪,岂会不知?故廖氏所言刘备入汉,当为可信。』——这里杨兄恐怕也玩了一点“花样”。一方面杨兄说,“听众系朝廷重臣,昭烈帝行踪,岂会不知”,因此廖立不敢在入汉一点上欺瞒,一方面却又承认,在夏侯、张的入巴上,廖立居然敢于“倒果为因,攻其一点”。怎么在廖立“倒果为因”的时候,就不会顾忌到“听众系朝廷重臣”,孰因孰果,“岂会不知”了呢?反过来,既然敢于在一件事上倒果为因,那么在另一件事上模糊一下时间连续性,以“大势”代替“细节”,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而况这些又都是李、蒋的告发之辞,正要其荒悖方能显廖立的大逆不道嘛。
  (看了评委sd的评分,补充两句:sd把“后入汉中”解释成“后来当了汉中王”,这就错得更厉害了。一则廖立所品题的是刘备的战略能力,与封王之事无涉;二则“入”字其义甚明,当指地理方位而言。“后来当了汉中王”这种歧义是不存在的,所需争论的焦点仍在入汉中所指何时、何事上。)
  关于第二点材料,其实杨兄何必远求于唐人著述,《元和郡县志》此条明白出自《水经注》。《水经·沔水注》:“汉水又东迳小城固……城北百二十里有兴势阪,诸葛亮出洛谷,戍兴势,置烽火楼处,通照汉水。”——相较可知,前者几乎照抄后者,所不同的唯多“蜀先主遣”四字。考刘备世,诸葛亮例行萧何之事,在后方足食足兵,倘若刘备果真于二十四年再度提兵进入汉中,论理也该是法正相随,诸葛亮坐镇,怎么反而诸葛先行屯兵于兴势了呢?卢弼将水经注此条置于建兴八年诸葛亮拒曹魏三路大军下,是;“蜀先主遣”四字,当是李吉甫妄增。
  综上,杨兄所拣选的新材料在支持论点方面并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尽管论点本身很吸引人。在史论方面我觉得还是采取“有罪推定”的态度为是,除非杨兄能够出具令我信服的证据,否则固然杨兄可以说,『曹操于秋十月率军返洛之后,刘备再至汉中,以窥雍凉,合情合理,时间上亦与荆州事变合榫』,我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认为刘备忙于震慑益州,无暇北窥东顾;或者竟有无知愚妄之徒,强以为刘备狼子野心,一直在暗暗准备将来称帝之事,等等等等,在时间上不也甚是“合榫”吗?不过读史而能有发现问题的眼光与提出新说的气魄,还是值得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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