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7日星期日
译义异议
1. imposter syndrome
Imposter syndrome这个概念近年很流行,大意是有些人明明在事业上获得了成功,内心深处却总有一种不配得感,觉得自己的成功纯属运气使然,生怕别人有朝一日看穿自己的虚实。这个词如今最常见的翻译是“冒名顶替综合征”,但“冒名顶替”用在这里是错误的,应改为“冒充者综合征”、“冒牌货综合征”、“滥竽充数综合征”均可。
个中区别在于:中文里的“冒名顶替”是指向个体的行为(token-targeting act),说“某甲冒名顶替某乙”,意味着某乙是一个实际存在的个体,其身份(“名”)被某甲冒用,某甲改头换面假装成某乙行走于世间(感兴趣者可搜索齐玉苓案、罗彩霞案,都是现实发生的中高考冒名顶替案)。
相反,“冒牌”、“滥竽充数”则是指向类别的行为(type-targeting act),说“这个皮包是冒牌货”,并不是说某人用这个皮包个体替换了另一个具体的皮包个体,而是说把这个本来不属于特定类别(某某“牌”)的皮包个体错误地划入了该类别之中;类似的,南郭先生滥竽充数,并不是说他假冒了其他某个乐手的身份(比如真正的南郭其实另有其人而且的确是个吹竽高手,如今这个自称南郭的其实真名是东郭),而是说他本来不属于“会吹竽的人”这个类别,却假装自己属于这个类别。
至于“冒充”则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视语境的不同可以指向个体,也可以指向类别。
显然,imposter syndrome并不是认为自己“冒名顶替”了另一个真实个体,而是认为自己是“滥竽充数”的“冒牌货”。
2.
攸关
最近几年国内忽然流行起把“xx matter(s)”句式翻译为“xx攸关”(或“攸关xx”),比如最近的两本书《性别攸关:男性中心的医疗体系如何伤害女性健康》(Sex Matters: How Male-Centric Medicine Endangers Women’s Health and
What We Can Do about It)和《攸关时间:论理论与方法》(Time Matters: On Theory
and Method)。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股风潮始于2020年前后中文圈关于应当如何翻译“Black Lives Matter”的争论。当时许多人将其翻译为“黑命贵”,这无疑是错误的:原口号并不蕴含贵贱之别,“黑命贵”的译法从根本上曲解了运动的背景与诉求。有鉴于此,澎湃新闻当时的一个系列专栏选择了“黑命攸关”的译法以相颉颃。
很可惜的是,这个翻译在语法上是不成立的。我推测译者是混淆了“性命攸关”与“人命关天”这两个词的语法结构。当我们说“xx关天”时,意思是xx本身至关重要(所以如果当时翻译为“黑命关天”,语法上就正确了);但当我们说“xx攸关”(或者“攸关xx”)时,意思并不是xx本身至关重要,而是说我们用这个词组去描述的另一个对象A,对xx来说至关重要:比如“浮选槽的日常安检攸关生死(或生死攸关),怎可应付了事”,意思并不是说“生死”至关重要,而是说“浮选槽的日常安检”在决定员工/实习生的“生死”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反,如果我们说“人命关天,这种时候当然得马上救人,怎可层层上报坐等领导批示”,强调的就是“人命”本身的至关重要。对应到英文(而且使用matter一词的话),可以把“xx关天”译为“xx matters (to the utmost degree)”,而“(A)
xx攸关”或“(A) 攸关xx”则可译为“(A) matters for xx”。
也就是说,《性别攸关》和《攸关时间》这两本书名都把意思译反了(注意这并非对全书翻译质量的判断,而是一个更普遍的当代中文场域混淆词义的现象)。原书标题强调的是性别/时间的重要性。但中译标题表达的含义却是,某种未在标题中点明的东西,对性别/时间来说很重要;不再是sex/time matters,而成了xx matters for sex/time(例如“chromosomes matter for sex”;“entropy matters for time”)。
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三联吴谢宇案调查一书的优缺点
三联的编辑送给我一本《人性的深渊:吴谢宇案》,留言说这本书出版后引发了一些始料未及的争议,希望听听我对此案及此书的真实想法。我前几天读完后在豆瓣上写了条三星短评,大意是说这本书有不少问题和缺点,但也没有到网上最激烈的批评所言那么不堪。这样说或许给人和稀泥的感觉,所以趁今天有空稍微展开解释一下,算是给编辑一个交代。
2025年6月28日星期六
出生公民权案取消全国范围禁制令判决简评
美国高院刚刚(2025年6月27日)以6:3的党派站队,取消了下级法院此前对川普缩减出生公民权适用范围的行政令的全国范围禁制令(nationwide injunction),同时把行政令生效时间推迟了一个月,以便原告从集体诉讼渠道重新发起诉讼。严格来说,这个判决并未支持川普缩减出生公民权适用范围(集体诉讼虽然程序上比较麻烦,但一个月内获得初步判决是可行的),只是剥夺下级法院使用全国范围禁制令的权力。
关于全国范围禁制令,其实以前一直有争议,讽刺的是支持和反对的立场经常是跟谁在台上挂钩的:奥巴马与拜登当政时,就出现过几次保守派下级法官动用全国范围禁制令阻止联邦政府施政的情况,当时保守派纷纷叫好,而一些自由派人士则认为这表明全国范围禁制令这个手段易遭滥用应予废除;到了川普当政时,变成了保守派主张废除全国范围禁制令,而自由派则呼吁保留,一如本次判决中的6:3站队所示(不过这里必须强调,两边自相矛盾的程度是不对等的,奥巴马拜登时代主张废除全国范围禁制令的声音在自由派阵营里只占少数,而保守派“和总路线一起摇摆”的比例则高得多)。
在我看来,全国范围禁制令其实又是一个“有美国特色”的“不得已的补丁”。我在比较宪法课上讲过,全世界其实没有几个国家允许下级法院颁布全国范围的禁制令(而非该下级法院相应辖区范围内的禁制令),从这个角度说美国联邦辖区法院权力之大确实是罕见的。但这并不是说美国应该跟随世界主流,限制下级法院权力;相反,下级法院扩权实属无奈之举,因为美国行政部门(尤其总统一人)的权力实在太大,非如此不足以勉强制衡。除非大举修宪,将总统制改为议会制,否则这个问题永无解决的可能。
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
分房
自从两年半前搬到新公寓,袁宝就一直和林宝睡一张床。随着林宝年岁渐长,独享一个房间的需求日益强烈;袁宝当然是反对的,因为他夜里头还是不敢一个人睡觉。去年我们经过反复多边磋商,最终约定袁宝将在七岁生日那天搬到客卧,独立入睡,在此之前维持现状不变。
上个月初,过完年回到上海后,有几天时间袁宝因为生病睡得不踏实,乱踢乱蹬。林宝趁机要求提早分床。袁宝委屈地说:可是我们约好了到我生日那天再分开的呀,现在还有整整两个月呢,不能说话不算数!最终还是慈父出面,提了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林宝先陪袁宝躺下,等他睡着以后她再转移到客卧睡觉。
这样试行几天后,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某天林宝陪袁宝躺着的时候,心下焦急,意中难平;袁宝感觉到姐姐的不快,就和她说你走吧,我试试自己入睡。林宝确认道你行么?袁宝说没问题,我试试吧。林宝于是走了。但袁宝其实并没有睡着,拉开窗帘看着街灯,直到半夜十二点终于忍不住来敲爸爸的门,到爸爸床上睡了。
第二天我向林宝重申,一定要等袁宝入睡以后再走。林宝之后确实也照做了,但由于此前的芥蒂,袁宝半夜或凌晨忍不住要醒来摸摸看姐姐在不在身边,不在的话就要跑到爸爸房间来,于是连续几天不是两点多就是四点多把我吵醒。作为一个睡眠特别浅的人,我被吵醒后很难再入睡,白天工作效率直线下降。最后不得已,只能暂时取消林宝挪到客卧的特权,恢复袁宝生日再分房的约定。
林宝对提前分房一事念念不忘,终于在上周六找到了机会。姐弟俩一起出门玩,袁宝想要姐姐陪他坐碰碰车。林宝趁机提出魔鬼交换:你要是答应提前一个月分房,并且保证半夜不去找爸爸,我就陪你坐五次碰碰车,如何?袁宝犹豫着同意了,林宝赶快拿出手机录音为证。之后姐弟俩坐了四次碰碰车,袁宝觉得有点晕,主动放弃了第五次,后来也并没有以没坐满五次为由耍赖,而是提问道:姐姐是不是并没有规定我几点之前不能去找爸爸?我凌晨去找爸爸,算是半夜吗?天蒙蒙亮了去找爸爸,算是半夜吗?我和他约定,如果他醒来时看到厨房里生了火,说明我已经起床蒸上早饭后回房小憩,他就可以到我床上赖一会儿;如果厨房没生火,说明我还没起床,他就不要过来打扰。袁宝表示接受。
终于到了昨晚,第一次正式分房,姐弟俩又发生了两个小纠纷。两人都想睡在原来的房间,让对方去客卧。袁宝的理由:你前几天半夜抛下我,不都是自己去客卧睡吗,你已经习惯了,而我不敢去陌生的房间睡觉!林宝的理由:这个房间本来就是我的,我的书桌在这里,我的文具在这里,我们本来的约定就是你下个月生日以后搬出去,现在只不过是提早一个月搬出去而已!最后仍旧由慈父出面协调:袁宝刚刚独立,需要一段时间适应,所以这个月先由袁宝睡原来的房间,林宝去客卧;下个月袁宝生日那天,两人再正式调换。姐弟俩表示同意。
袁宝躺下后,林宝进门想要拿走她前天刚刚网购的两个毛绒抱枕(一只毛绒柴犬和一只毛绒鲨鱼),袁宝强烈抗议:我想抱它们!林宝:它们是我买的,床边那么多原来的毛绒玩具你随便抱一个去!袁宝:可是它们都没有你刚买的这两个柔软!林宝:可它们是我买的!不得已慈父再次出面,让林宝先从两个新抱枕中借一个给袁宝,由袁宝来挑选,毕竟他需要一点适应期(何况慈父对林宝近来随手网购一事睁一眼闭一眼,已是莫大功德)。袁宝挑了柴犬,林宝长叹一声,拿走了鲨鱼。
就这样,慈父照例给了袁宝几个睡前拥抱,和俩娃分别道了晚安,为其关灯关门。袁宝独立睡觉的第一晚就此拉开序幕——直到今天清晨五点四十六分,袁宝无视厨房尚未生火,打开了爸爸的房门,钻进了爸爸的被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