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4日星期六

略论李敖的演讲(1)

1.对“反求诸己”与“反求诸宪法”的解读与厘清

  这个时候才来写对李敖演讲的观感,我以为是恰当的。北大那一场李敖提到自由主义的两个方面,“反求诸己”与“反求诸宪法”,后面一词在他随后的话中却再没有出现,而是代之以人民和政府的关系。这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不少人认为这一举动大有深意,纷纷转向发掘“反求诸己”背后的“隐晦书写”或是“政治智慧”,甚或对李敖所言“反求诸己”与“反求诸宪法”的范畴和界线产生误解。前一种情况如鳌拜老爷爷认为“把自由主义归结为反求诸己”“是李敖演讲最有光彩、最值得我们深思体会的地方”;而当洛之秋说李敖的“你们不是楚霸王,你们不是李自成,你们没有枪炮没有坦克,你们在国家中心地区盘踞不去,你们是在逼政府开枪,你们是不智的”便是他提出的“反求诸己”的劝诫时,他是对李敖的说法做了错误的阐释。
  在和philor的网下讨论中我表达过这样的观点:我宁愿相信李敖只是因为时间不够,没有办法将反求诸宪法这一部分展开;如果李敖此次演讲的重点是在反求诸己而非反求诸宪法,我会一如既往对他失望。果然,在清华的演讲中李敖将这个话题继续了下去,他说:『现在我只谈两个部分,北京大学部分我没有讲得详细,第一个,自由主义是“反求诸己”,我自己心灵能够开放,不被那些思想所困,这是我能够解脱,这是一种对我自己的一种改革开放,有这个本领,这才是自由主义者,对自己负责。另外一半是和政府的关系』。
  回头来看北大的演讲,便可以看清何以说洛之秋的解读是错误的。李敖在演讲中明确地标界了自由主义“两个部分”所处的语法位置。他在结束对“反求诸己”的讲解、转入对“反求诸宪法”的界说时,明确使用了这样的标示词:『自由主义这一段叫做反求诸己……这是个重要的自由主义的部分。//另外一部分在什么呢?就是跟政府的关系。』——可见,当李敖谈论人民与政府的关系、谈论“嗝儿了”、“颠儿了”、“嘚儿了”、“悚儿了”、“翻儿了”、谈论怎样避免政府开枪、怎样让政府服服帖帖这些问题的时候,他所说的,其实就是“反求诸宪法”,而非“要求那些逼政府开枪的人们‘反求诸己’”。李敖也并非觉得“反求诸‘宪法’会不可避免的言及宪政等敏感问题,于是他跳过未表,单讲大众与专制政权的关系问题”,实际上,“反求诸宪法”,讲的正是如何处理与专制政府的关系,讲的是“斗争策略”问题,讲的是“方法”问题。光看北大那场演讲,容易把很多本属“反求诸宪法”的部分划归到“反求诸己”中去,因为“己”的概念太宽泛了,修身养性是求诸己,开放心态是求诸己,提高斗争智慧仿佛也求诸己——『项羽楚霸王用的武器,李自成用的武器,跟统治者差不多:你有一把刀,我有一把刀;你一把扎枪,我一把扎枪;差不多。现在全世界任何政府的统治者,他来了,机关枪,哒哒哒,坦克车,咔咔咔,怎样?一点儿招都没有,输了。所以我说,人民要聪明,争取自由要靠智慧』;不要用『无谓的情绪、不健康的情绪在家里生闷气,拍桌子,甩板凳』——如果仅仅把这些理解成李敖所要求的“反求诸己”,如果认为李敖演讲的重点在于“反求诸己”背后的隐微话语,在于告诫我们“首先保持心灵解放,不要作茧自缚”,那恐怕正如李敖说的:“你把我看得太小了”。
  将两份演讲记录关于自由主义的部分放在一块看,会发现“与政府的关系”,也就是“反求诸宪法”部分所占的篇幅远远超过“反求诸己”。反求诸己的确重要,但它仅仅是个引子。一方面,正如李敖所言,反求诸己“太痛苦了”、“太难了”、需要“很高的文化水平”。其实李敖自己又何尝完全做到了“心灵能够开放,不被那些思想所困”呢?《李敖有话说》里的李敖和在北大清华说话的那个李敖并不完全一致,这一点许多人都注意到了,甚至可能为之困惑,并进而对这一现象提供各种各样的解释,如“哗众取宠”说、“失落的英雄”说等等,我的解释则是:李敖内心深处一直存在着两种理念对抗的张力——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他的许多言行都是这一张力的外在体现(我将在后文分析这一点)。李敖自己也未曾做到反求诸己,未曾使心灵完全开放而不受两种理念最根源处的矛盾所困,可见反求诸己的要求实在是太高了,它像“内圣外王”一样,可以作为个人修习的追求目标,但决不是欲求现实变革的恰当起点。真正重要的、对后极权时代国家的知识分子具有更多意义的、并且也是李敖所擅长的,是“求助于”什么方法什么手段,而非“要求”自己什么。他说“我李敖放弃自由主义”,两场演讲都说了。放弃自由主义,不等于放弃这个那个自由,不等于放弃对这个那个自由的追求。这些追求不能求助于逼政府开枪,不能求助于拿起冷兵器闹革命,而应该求助于黄色封面,求助于“打着红旗反红旗”——说白了,求诸共产党自己编的宪法,无非也是一种“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手段而已。
  当然,李敖在这里仍然遇到了一个无法绕开的困难:自由的实现,并非仅仅靠“策略”层面上的运作就可以完成的;如果当权者脸皮够厚,心肠够狠,手段够毒,你求诸宪法,我求诸封杀,你打着红旗,我把红旗一块封杀,那么最后是不是仍然会导致“人民忍无可忍的时候,再找到一个节骨眼的题目就会翻儿”的情况呢?当权者会傻到让我们“抱着它,贴着它,哄着它,赖着它,奴役它,让它为我们服务”吗?

(待续)

2005年9月13日星期二

糊涂夭亡周年祭

胡虜煙塵滾滾過,
當塗蔽野塞銅駝。
肯將夭壽托梅嶺,
詎以存亡赴汨羅。
鬱鬱難回周代夢,
沈沈待起百年疴。
蟾宮桂酒遙相祭,
此夜清光任哭歌。

2005年8月26日星期五

对联版讨论周作人

数日来闲翻知堂书话,颇有味道,掩卷嘿然,不能一叹。窃感自武穆风波亭后,国人于“汉奸”二字所视特重,稍有沾染,即身败名裂,无论是非。袁督师有媾和之议,其肉至为无知好事者啖。世人皆以为知堂老人一误于妻戚,再误于家累,然蒋梦麟校长多有申辩,此事实彼委托启明先生,于艰难下照拂北大校产而已。为杵臼易,为程婴难,盖卒全北平图书馆于任内,薪火相传之功,不亦著乎?更遑论护刘书琴、杨永芳于环伺之下,拯英千里、董洗凡于缧绁之中,襄助陆志伟、洪业于国难之际,诸事繁详,不及备载。唯衮衮肉食竟仓促择为替罪,致“文人无行”之讥起于道路,“其罪当诛”之议漫于人心。然亭林虽可敬,冯道亦何辜?伏望诸君熟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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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uilegia:
张自忠因为开战初即主和,又当了华北沦陷后第一任北平市长,一度千夫指其为汉奸;他后来请命出征,志在洗雪污名,其情状赫然便是请死。和他相比,周作人可称大不幸。一为文人,便无足观,真沉痛语。
关于他出任伪职(北大图书馆长及后来的教育总署等职位),不能纯然视为舍身去忍辱负重——实际上我不相信哪里能找到这种无私的典型,大概只有人民日报吧。——但他有句话,大意是想了一下,觉得这个事他来做,比别人做强。鲁迅写过教育部的大员怎样“清理”故宫藏的文卷,这种人一旦和有枪有权者结合起来会怎样,周作人应该也知道,我想他的话该是对此等人发的。而他的所作所为也实在没有什么亏缺。
钱穆《师友杂忆》中回忆故乡一德高望重者,在日军进犯时出面与敌人协商,保全一村。是斥其贪安受辱呢,还是谢他保全人命呢,我自小受的气节教育(五人墓碑记?)在此体现,我想体谅他们,但是会想体谅有没有原则的底线?或者究竟有没有所谓原则?就算有,是谁定的?
我起先也觉得周作人差可拟于程婴杵臼月照西乡伍员伍尚……但传奇太壮烈了,周作人的故事,如近代一切故事一样,是“如匪浣衣”,堵在心里,没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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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切。我平日自然也无意于把知堂老人比拟为这人那人,只是看到盛世人观离乱事而能唱高调乎不惭,心中未免有些痛。将心比心,这平平淡淡四字,不知为何总那么难做。

2005年7月21日星期四

昨天翻了翻《不可儿戏》

  《不可儿戏》,王尔德的剧作,余光中的译笔。因为连日来读的都是伤脑筋的书,所以要寻本轻松简易的来看,放自己一条生路。 
  一如众人所知,作者的确才华横溢,笔下精致而琳琅;然而读罢笑罢,掩卷之时,却如从光滑的冰面吱溜滑过,心上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
  评价?让我想起赵辛楣说方鸿渐的一句:你这个人很有趣,可是毫无用处。
  倒不敢对王尔德有任何不敬或嘲笑的意思,我是喜欢方鸿渐的——当然,也许仅限于赵辛楣式的喜欢。
  初看《围城》时喜欢方鸿渐,后来看了杨绛的序,又不敢喜欢了。她说,读者左眼是方鸿渐,右眼是方鸿渐,久而久之,一种“同情”,便舍身代入,不能自拔了,而钱钟书的意思,是超然物外,嘲笑着芸芸众生——包括方鸿渐——的。
  然而读了王尔德,不仅偷想,也许杨绛是会错钱意了……也许她担心别人以为方鸿渐是作者自况?也许她崇拜着钱中书的恃才傲物而陷于迷幻一如《理想丈夫》里的齐夫人?我以为钱钟书是能够欣赏这种毫无用处的有趣的,因为他是才子。
  但我又并非对王尔德有任何高看的意思,正像我不耐烦在桌上摆些无用的饰物。
  “事如春梦了无痕”,话说是无痕,实则春梦拂过,毕竟会撩动胸膛里一根弦,或是惹起一声叹息的;一本书翻到最后,心口上波澜不兴的,我以为毕竟算不得好。
  然而又并非说它无用——总算是消夏的佳品罢。
  困了,胡说,以上。

2005年6月18日星期六

科学、社会与公众参与——读英国皇家学会《社会中的科学》报告

2005年6月18日作,删节版刊同年8月24日《中华读书报》。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疯牛病爆发为标志,科学与社会的关系走到了一个转折点上。由于在1996年以前,英国政府及其科学顾问一再宣称疯牛病不会传染给人,因此疯牛病的爆发直接引发了公众对政府和科学空前的信任危机。一方面人们从中意识到,科学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在公共科学政策上剥夺民众对风险的知情权与决策选择权,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另一方面,当代科学的发展,如干细胞研究、克隆等,与全球化问题一道,越来越和社会、伦理、信仰、价值观、生活方式等因素紧密相连。科学不再仅仅是科学共同体和政府的事情,而是涉及到社会中的其他角色,涉及到广大公众。在这种背景下,英国上议院2000年的《科学与社会》报告(Science and Society,中译本2004年由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为新世纪的科学政策与科学传播工作提出了一份战略性的纲领和理念,而英国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2004年《社会中的科学》报告(Socience in Society)则是对这份纲领的实践、阐释与发展。

“社会中的科学”是皇家学会从2000年开始实施的一个项目,其宗旨是“促进公众及其他非科学家参与科学”,这份报告就是对该项目三年半来成果的总结与评论。“公众参与”之所以必要,乃是由于:“从历史上看,决议者们总是认为科学所涉及的问题应当主要从科学的视角加以考虑。诚然,在考虑科学应用的范围和影响时,科学的确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但社会因素和伦理因素对于讨论而言,同样是根本性的”(2.0.1),因而,“在具有明确社会影响的科学议题上,公众参与乃是把握社会价值观并将其与相关的科学、经济及其它因素一同加以考虑的手段”(2.0.3)。

要促进公众参与,首先要培养“对话氛围”与“对话意识”。所谓“对话”,是相对于过去的“科普”和“公众理解科学”[1]而言的。过去这两种提法,都暗示了(只有)公众(才)是无知的:科学政策遭遇抵触,仅仅是因为公众不“理解”科学、需要科学家对他们进行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的单方面“普及”;因此科学家与公众的地位并不平等,科学家居高临下、优越于公众。相反,“对话”的提法则强调,尽管公众的专业科学知识的确不如科学家,但科学家对其它因素(伦理、政治、社会文化、以及不同个体或阶层对政策风险的不同耐受力等等)的考虑未必能有公众全面,所以公众与科学家应该处于平等的地位上,以对话的方式达到双向的交流和互动。

皇家学会在2001到2004年间开展了三次“对话”活动,分别探讨对科学的信任、遗传检测问题、计算机信息安全问题。尽管这几次对话在推动科学家与公众的相互理解、影响国家的科学政策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随后的评估还是发现,“专家中总有一种在科学论证的逻辑上对参与者进行教育的倾向——这严重破坏了其它类型的交谈”(6.4.2)。有鉴于此,皇家学会强调:“无论是有专业知识也好,声音大也好,不应该让任何人充当对话进程的主宰”(6.4.1),而要通过“对公众参与者的更大支持以及对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之间讨论的直接调节”(6.4.2)来解决这一问题。试图因公众在所谓“常识”和“科学论证”方面的欠缺而剥夺其发言权,这种思维方式在中国近年的科学政策争论中更是屡见不鲜,因此皇家学会的做法尤其值得我们注意。

除了培养对话氛围之外,还需要对决策过程加以改造。正如前面所说的,科学研究及其社会应用有着潜在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因此,使决策过程透明化,“尽早、尽可能充分地将争议、不确定性、政策选择权呈现给公众”(2.0.8),就应该是政府与科学家的一项职责;而决策过程中的开放性,以及各种“协商评议进路”(“共识会议”、“公民评审团”等等)的采用(6.1.3),更是将公众价值观考虑到政策中去的必要手段。

报告中多处指出,有必要对科学家进行交流、参与的训练,以确保他们克服“科学传播的文化障碍”(2.3.5,6.6.2)。除了专门的训练课程外,报告第三章所考察的“下院议员与科学家配对方案”也可以视作这方面的实践。一如本文开始时提到的,疯牛病可谓英国的“科学与政治”关系中一个分水岭式的事件,它“凸现了在科学与政治间搭建桥梁以确保双方更好地互相理解的需要。……一个主要的‘社会中的科学’议题便是关注于科技发展的步幅,以及政府施加有效勘查与规范的能力”(3.0.3)。如果说前面的“公众参与”是为了防止“政治的科学化”(the scientisation of politics),即防止把社会和伦理问题当作纯粹的技术问题来处理的话,那么这里所要考察的,便是“科学的政治化”(the politicisation of science)问题,因为“克隆、转基因作物、气候变迁、麻疹 腮腺炎 风疹三联疫苗,都刺激了公众的意见,并对科学与政治提出了关键的挑战。全球化促成了进一步的挑战,因为科学在世界范围的发展——以及这些发展的潜在误用——影响着社会”(3.0.1)。只有推动科学家与政界人士之间的交流与相互理解,公共政策才能更好地制定和运作。皇家学会将前者与后者加以“配对”并互访,无疑是一项富有创意的举动,而结果也证明了其成效。当然,“下院议员与科学家配对方案”作为“‘对话’的另一方式”(6.1.4),同样不能缺少对公众的关注点、期望、信仰、价值观的理解。

英国今天遇到并讨论的问题,中国明天肯定也会遇到——事实上,很多问题我们现在已经遇到了,譬如今年从“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工程”到“修建怒江水电站”的种种争论,均表明公众对科学丧失信任的状况绝非危言耸听;而且并非所有那些不信任科学的人都是“反科学”,应该被“科普工作者”们打倒在地再狠狠踏上几脚——许多看似围绕科学的争论,背后折射的其实是对相关决策过程不透明、以及对我们身处的体制缺乏民主问责性作为保险与纠错机制这个更深层问题的政治焦虑[2]。科学决策(以及科学技术的社会应用)只有走向民主化,走向公开化,走向“公众参与”,才能够、也才有资格重新赢回公众的信任。皇家学会的《社会中的科学》报告,值得每一个关心中国科学发展的人阅读,相信其中的理念与实践能够为研究中国的科学与社会关系提供一些帮助。



[1] 皇家学会1985年《公众理解科学》报告(The 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所提出的思路;该报告中译本2004年由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

[2] 更不用说我们的政府本身对科学的态度就颇为暧昧;从八九十年代诸多要员力捧的“气功热”,到一直以来对中医的扶持与袒护,公众耳濡目染,自然更要对“科普工作者”们的主张与资质打个折扣。

2005年4月25日星期一

《反对方法》与科学哲学的历史学进路

【保罗·法伊尔阿本德,《反对方法——无政府主义知识论纲要》,周昌忠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本文凡引用自该书的,将直接在文中标出页码。】

一

费耶阿本德的《反对方法》一书从意图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a) 从“导言”到第3章,以及第5章到第16章,主要论证对科学研究进行方法论的“逻辑重建”之不可能,并且由于“在科学哲学家所‘重建的’检验法则和科学家在实际研究中所应用的程序之间有着一种十分明显的差别”(p.134),因此假如把科学哲学中诸如“归纳-确证”、“猜想-反驳”、“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这样的方法论模型应用到实际的科学研究中去,势必要阻碍科学事业的进步;
(b) 第4、17、18章讨论的是“文化相对性”问题主要对科学与其它“生活方式”进行比较,认为科学本质上是与神话、宗教相同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的取舍应当让个人去决定”(p.255),甚至必要时可用“政治干预”来“克服科学沙文主义”(p.24)。
如果用那个著名的口号来概括,则(a)部分论证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即在坚持某一科学理论与否的问题上)“anything goes”,而(b)部分则论证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进行选择时“anything goes”。
本文只将注意力放在意图(a)上。在这部分中,费氏否定了科学哲学中逻辑学进路(或方法论进路)的可行性,而这一否定是通过历史学的办法完成的。其中第6~16章是意图(a)的核心,也是全书的主干部分(中译本全书共269页,第6~16章占146页,第17章占64页),其论证方法是对“伽利略支持哥白尼主义”这一案例进行历史考察;其它历史案例散见于第3、5、17章。本文则试图更进一步,以费氏的这部分论证为例,质疑其所体现的、科学哲学的历史学进路。
【蒋劲松认为,费氏的许多激进观点都只是一种“修辞学策略”,并非其本意所在(蒋劲松,“反面论证的治疗性理论:无政府主义认识论的再认识”,《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蒋的这一论断至少不适用于意图(a)——对于(a)部分的观点,费氏明确声称:“我决不接受……对我的话所作的‘宽厚的’解释。我的论证远比这解释有效”(p.90)。反过来,无论(b)部分是否确如蒋氏所言只是“反面论证的治疗性理论”,均不影响本文的讨论。】

二

历史学进路无疑来自于“库恩转向”。一方面,在这之前,科学哲学讨论更多的是概念分析、逻辑重建、词项归类等等问题,而50~60年代以后,文本的引证、历史情境的重构则成为了科学哲学著作中的主干内容;另一方面,库恩以前的科学史/科学思想史作者,如柯瓦雷等,关心的是“科学思想如何演变”、“科学如何发展而来”,勾勒关于“the becoming of science”的线索,而库恩则试图考察历史给出“being”:“科学是什么”、“什么是科学的本质”,并认为这一追问只有通过历史学方法才能达到。所以如今有一种常见的说法:“通过对16~17世纪科学革命的了解,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把握科学的本质。”
但是这一方法至少存在三方面可疑之处——并且在《反对方法》中均有所体现。

三

可疑处之一,是对“科学革命”阶段与“常规科学”阶段进行案例考察时的不平衡性。《反对方法》中所考察的科学史案例计有:哥白尼-伽利略天文学、开普勒-巴罗-牛顿光学、热力学第二定律-布朗运动、狭义相对论-洛伦茨解释、广义相对论、哥本哈根解释-隐变量解释,无一不与16~17世纪、19世纪末~20世纪两次重大科学革命有关,而库恩作为“常规科学”示例提到的“卡文迪许仪器”、“阿特伍德机”、以及“为了处理两个以上互相吸引的物体的运动以及探讨受扰动轨道的稳定性”而殚精竭虑的欧洲数学家们【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pp.28~29】等等,则完全没有提及。——不仅《反对方法》一书如此,在其它科学史的论著中,也是关注科学革命远远超过常规科学。另外,即便是在库恩本人那里,对常规科学也是一笔带过,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阐释“不可通约性”等概念上。
科学哲学家/科学史家们在兴趣上的倾斜,可能由这样几种看法导致:科学革命的戏剧性带来独特的魅力,而常规科学过于乏味;对科学革命的不同解释是不同理论的核心所在【如:“无论是波普尔的判决性实验还是库恩的科学革命其实都是神话:通常发生的情况是进步的研究纲领取代退化的研究纲领。”见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兰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P.8】,而常规科学对理论的建构无足轻重;研究科学革命容易出成果,而常规科学则难以下手……但是,无论何种看法,实际上都忽略了这样的问题:
——对“科学革命”案例的考察,是否可以代替对“科学”的考察?
这个问题可以做如下置换:当我们问“什么是科学的本质”时,我们所要问的究竟是什么?“科学革命”是否使我们通达“科学”的本质?“科学革命哲学/科学革命史”是否等于“科学哲学/科学史”?“常规科学”真的是无足轻重的吗?我们所谈论的“科学”,究竟更应该是“科学革命”,还是“常规科学”?……
当运用历史学方法考察科学时,一个未经反思的“缺省配置”便是:我们所谈论的“科学”,更应该是“科学革命”,而非“常规科学”。譬如拉卡托斯倡导以典型历史实例进行案例研究,但是,何谓“典型”?——这个词恰恰可以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义上使用:
(1) “典型”意味着排除了附加的“偶性”干扰,因而可以更明晰地反映本质;
(2) “典型”意味着容易被拣选,而这一“容易”又由于其“出类拔萃”、与常态不尽相符。
【譬如我们在对某甲的表彰会上说,某甲“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是当代党员的典型和榜样”时,言下之意显然是,当代的大多数党员并不坚持共产主义理想,这时我们是在意义(2)上使用“典型”一词;而如果我们说“当代党员已经不再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了,某乙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我们是在意义(1)上使用“典型”一词——而这时我们也已经预先知道了“当代党员(的常态)如何”。如果试图以某甲作为“典型案例”来说明“当代党员的本质”,必定会得出“天下太平”的错误结论。对本质的通达,只有通过把握常态(即意义(1)下的“典型”)才得以可能。】
在使用意义(1)之前,我们必须已经明白了什么是本质,什么不是本质而只是偶性,因此,当我们试图“通过典型案例”得知什么是科学的本质时,我们显然并非(也无法)在意义(1)下使用“典型”一词。而当“典型”作为意义(2)被使用时,我们发现:一个事物越是“典型”,便距离常态越远——那么,通过考察典型案例而通达到的“本质”,究竟是不是真正的“本质”,就是很可商榷的问题了。
不过这一质疑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得到应对。库恩认为,政治革命与科学革命的类似“不仅适合于像哥白尼天文学革命和拉瓦锡化学革命那样重大的范式转换,也同样适用于像发现氧气和X射线这样只涉及发现一个新现象的小得多的范式转换,尽管得承认把后者也称之为革命有些牵强”【《科学革命的结构》,p.85】。再推而广之,可以勉强地认为,每一个理论的提出,都导致一次或大或小的革命,这样的话科学革命将不再是偶发事件,而是“天天革命”的常态。于是刚才的质疑便可以转化为:(1)对大的、“典型的”科学革命的考察得到的结论,能否适用于经常发生的、小的、不起眼的“革命”;(2)对科学中“提出理论”的考察,就科学的“本质”而言是否优先/重要于对“发现事实”(“解谜”)的考察。这两个问题倒是有可能解决的。

四

第二个质疑是对16~17世纪科学发展的过分关注和对“后17世纪科学”(p.173)相应的忽略引起的误导。这一质疑看似可以归并到上一个质疑中,实则不然。比较费氏对伽利略案例的使用和量子力学-相对论案例的使用可以发现,有几个对他来说相当重要的论点,只能通过伽利略案例获得,而一直没有用19~20世纪的案例加以论证。如:
(1) 坚持一种理论而非另一种理论,并非如“维特根斯坦、汉森或其他人”【这“其他人”当然也包括费氏的论敌拉卡托斯在内——“不论逻辑学家证明有矛盾,还是实验科学家对反常的判决,都不能一举打败一个研究纲领”,因为“在多数(即便不是全部)存在着两个竞争理论的情况下,两个理论同时都受到反常现象的影响”;既然两个纲领可以掌握着不同的证据,当然“保卫被击败的纲领的某些后卫战(甚至在所谓的‘判决性实验’之后)是完全合理的”,见《科学纲领研究方法论》p.156、p.177、p.184】所认为的“起因于证据本身的差异”,而完全是由于“对现有证据的无动于衷”(p.106以下)。
——日心说的提出符合这种说法,但无法证明相对论或量子力学是在没有任何现有证据的支持下提出的(而实际发生的事情恰恰支持相反的结论,如果没有“反常”的出现与支持,根本不可能有相对论或量子力学的提出);
(2) “对新思想的归顺将不得不借助论证以外的手段促成。它的实现将不得不依赖非理性的手段,诸如宣传、情感、特设性假说以及诉诸形形色色偏见……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一个新的世俗阶级的兴起变得如此重要”(p.123)。
——前半句虽然与库恩有关范式间选择的看法类似,实则对非理性因素作用的强调远远超过了库恩(库恩只是说,“为了知道科学革命是如何实现的,我们不但要考察自然现象和逻辑的推动和影响,也要研究那些在各特殊的科学家共同体中有效的说服论辩技巧”【《科学革命的结构》,p.87】);后半句则明显只适用于伽利略时代而非爱因斯坦时代。
 “专业化”是理解对16~17世纪过分关注导致对科学本质的误解之关键所在。默顿指出,“只是在经过一段特征性的长期发展之后,各种社会的体制包括科学体制,才会获得一种程度可观的自主性”,而“科学正处在体制化的过程中”与“科学已彻底体制化”这两种“事态”是完全不同的【罗伯特·金·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范岱年等译,商务印书馆,2002,pp.3~4】;海德格尔也认为16~17世纪的科学革命与后来的科学革命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近现代科学的本质不在于以经验为基础,而在于其数学因素或数学筹划”,“数学因素在古代和中世纪还没有达到完全的支配性地位,但是自文艺复兴以来,它迅速上升为近现代形而上学的根本特征”【李章印,“海德格尔对科学与哲学关系的思考”,《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年第6期】,“筹划”构成了现代与前现代的本质区别——这样的情况当然只能发生一次(造成“后17世纪科学”与之前“科学”的区别),而以后的科学革命则不再具有这样的作用;甚至库恩的“前科学-科学革命-常规科学-科学革命-……”的链条也提示了“前科学”的唯一性——“前科学-科学革命”的“科学革命”与“常规科学-科学革命”的“科学革命”能否简单地等同?
许多历史学进路的研究者恰恰忽视了这个问题,他们通过研究16~17世纪的科学得出一个个关于科学“如何”与“应该如何”的论断(就如《反对方法》或许多科学史论著所做的那样),而没有考虑到,本质应该在当下寻求,科学只有作为体制化、专业化的科学,才得以成为现在的科学与将来的科学;向体制化之前或“体制化的过程中”的科学追问“科学的本质”,只能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
前述对非理性手段作用的夸大就来自于此,由于哥白尼-伽利略案例的巨大影响,使得人们以为,非理性的手段才是从旧范式向新范式的转换的决定性因素——“无知或懒散又是极大的幸事”,“正是同时代人的这种思想麻木,使伽利略获得如是的成功”(p.93)等等。事实上这样的“无知”、“懒散”和“麻木”只能出现在尚未专业化的共同体之中。因此,对16~17世纪的过分关注可能使我们通达“前科学”的本质,却很难说能对把握“科学”的本质有所裨益。

五

在提出第三个质疑之前,先看费耶阿本德的这段话:“无知、冥顽不化、依赖偏见、撒谎等都决不阻碍知识前进,相反,凡此种种都是科学的必要前提”(p.227)。——这里他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历史学方法可以证明,对于科学而言什么是“必要”的。但这一观点可以成立吗?
当我们论证A是B的必要条件时,无非是使用两种方法,一是逻辑分析,如“某甲活着”是“某甲在说话”的必要条件;二是事实归纳——为了保证归纳的可靠性,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如“重复实验”和“设置对照组”等等。但是,这些保证可靠性的措施恰恰是历史学考察无法采用的,因为历史只发生一次,而且只能发生一次。历史学方法所给出的只能是“历史上发生的情况”,“这并不见得就使它成为不可或缺的条件”【《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p.14。这是默顿面对“内史论”派的质疑时所做出的让步。事实上,同样的质疑完全可以用于“内史论”派自身:如何证明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对哥白尼革命而言是“不可或缺”的,而非仅仅是“历史上发生的情况”?等等】。

六

综上,历史学进路在预设上存在着三方面的困难:(1)历史学方法必须从典型案例入手,导致重视科学革命而忽略常规科学,已经预设了科学革命比常规科学更能反映科学的本质;(2)当今的历史学研究过多地关注16~17世纪科学革命,将适用于那段时期的描述作为科学的本质,而忽略了前现代与现代的区别、体制化过程中的科学与体制化之后的科学的区别、前科学与科学的区别;(3)历史学所给出的只能是“描述”而不是事件的必然性,但是,如何从仅仅是历史事件的描述通达科学的本质这样一个困难却完全受到了忽略。
历史学进路取代了逻辑学进路,但是从费氏的例子看来,其自身也问题重重。于是接下来要问的是:能够取而代之的新进路是什么?